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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2-10 20:01:30 股吧网页版
东微半导:苏州东微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12-11

苏州东微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2024 年 12 月修订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第三节 股份转让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

第一节 股东

第二节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第三节 股东大会的召集

第四节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第五节 股东大会的召开

第六节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第五章 董事会

第一节 董事

第二节 董事会

第三节 独立董事
第六章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七章 监事会

第一节 监事

第二节 监事会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第二节 内部审计

第三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第九章 通知和公告

第一节 通知

第二节 公告

第十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
第十一章 修改章程
第十二章 附则

苏州东微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以下简称“《章程指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苏州东微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系在原苏州东微半导体有限公司基础上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在 江 苏 省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局 注 册 登 记 , 现 持 有 统 一 社 会 信 用 代 码 为
“91320594680506522G”的《营业执照》。

第三条 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1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注册,首次
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6,844,092 股,于 2022 年 2 月 10 日在上海证券交
易所科创板上市。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苏州东微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Suzhou Oriental Semiconductor Co., Ltd.

第五条 公司住所: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金鸡湖大道 99 号纳米城东南区
65 栋。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2,253.1446 万元。

第七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指公司的副总经理、首席技术官(CTO)、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二条 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共产党组织、开展党的活动。公司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第十三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通过自主技术创新成就功率半导体行业技术领导者。

第十四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为:半导体器件、集成电路、芯片、半导体耗材、电子产品的设计、开发、销售、进出口业务及相关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十五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

第十六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

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第十七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以人民币标明面值,每股面值一元。

第十八条 公司发行的股份,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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