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2-25
证券代码:688251 证券简称:井松智能 公告编号:2024-064
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
次会议于 2024 年 12 月 24 日上午 9 时 30 分以通讯结合现场参会方式在公司二
楼 4 号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
代表列席会议。本次会议已于 2024 年 12 月 20 日以短信或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
知,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许磊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召开合法、有效。会议通过如下决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讨论,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募投的“智能物流系统生产基地技术改造项目”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受市场环境、整体工程进度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建设进度较预计有所延迟。根据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经审慎分析和认真研究,在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项目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都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我们认为将“智能物流系统生产基地技术改造项目”延期至
2026 年 1 月;“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延期至 2025 年 12 月是符合公司目前发展
情况的,也维护了全体股东和公司的利益。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票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1)。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5 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
度及相应接受担保事项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 2025 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符合公司及子公司经营发展需求,在前述综合授信额度内,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姚志坚先生和阮郭静女士同意无偿为公司向金融机构提供担保,且无需公司及子公司向其提供反担保,不存在损害股东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票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5 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相应接受担保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2)。
(三)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4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制定和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未来发展的资金需求及回报股东等因素,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票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4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告编号:2024-065)。
特此公告。
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 年 12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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