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2-25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安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井松智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井松智能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关于同意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503 号),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485.7116 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2,921.05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6,548.92 万元。本次募集资金已于
2022 年 5 月 31 日全部到位,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资金到位情
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2 年 5 月 31 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容诚验字
[2022]230Z0109 号)。
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截至 2024 年 11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如下:
序号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募集资金拟投资 募集资金累计投资 募集资金累计投资
名称 总额(万元) 金额(万元)1 进度 2
1 智能物流系统生产 13,977.39 2,008.51 14.37%
基地技术改造项目
2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7,860.22 2,372.52 30.18%
序号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募集资金拟投资 募集资金累计投资 募集资金累计投资
名称 总额(万元) 金额(万元)1 进度 2
3 补充流动资金 12,000.00 12,002.803 100.02%
注 1:“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金额”未经会计师审计或审阅;
注 2:募集资金投资进度=募集资金累计投入金额/募集资金拟投资总额;
注 3: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差额 2.8 万元系利息收入所致。
三、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具体情况及原因
(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情况
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经审慎分析和认真研究,为了维护全体股东和公司的利益,在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用途及投资规模都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公司决定将部分募投项目做延期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名称 原计划达到预定可 调整后达到预定
使用状态时间 可使用状态时间
1 智能物流系统生产基地技术改造项目 2025 年 1 月 2026 年 1 月
2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2024 年 12 月 2025 年 12 月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原因
自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积极推进募投项目相关工作,并根据实际情况,审慎规划资金的使用。但是在实际执行过程中,由于市场环境、公司业务整体发展战略性安排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募投项目建设进度较预期有所延缓,未能按计划时间达到预定的可使用状态。为确保公司募投项目能够稳步实施,并充分考虑项目建设周期,经过审慎研究,公司决定将“智能物流系统生产基地技术改造项目”的完成时间延期至 2026 年 1 月;将“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完成时间延期至 2025 年 12 月。
四、本次延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超过最近一次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完成期限且募集资金投入金额未达到相关计划金额 50%的,科创公司应当重新对该募投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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