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9-13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和元生物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和元生物
保荐代表人姓名:陈恒瑞、张子慧 被保荐公司代码:688238
重大事项提示
2024 年 1-6 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11,306.16 万元,同比增长 35.00%,实现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1,334.54 万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1,940.92 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1,462.98 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主要由于持续受外部投融资环境影响,国内细胞和基因治疗行业下游客户融资仍存在不畅,市场订单价格处于较低水平,同时由于临港产业基地一期投入运行,短期内公司折旧摊销、日常运营成本费用大幅增加,综合导致营业毛利和净利润下降,经营活动产生净现金流量净额减少。
细胞和基因治疗是生物医药行业未来的重点发展方向,国家产业政策持续加大支持,随着行业调整的逐步完成,公司将借助国际领先的大规模临港产业基地,进一步发挥业务全面性、技术多样化、项目成功经验丰富等竞争优势,在不断拓展国内外市场、布局新业务领域、降本增效等应对措施有效实施下,公司订单及收入规模有望实现快速增长,进而提升盈利能力。公司将坚持科研创新,提升公司服务质量和产品质量;专注主营业务,并持续拓展重点市场;强化内控管理,加强成本控制。因此,公司经营不存在重大风险。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和元生物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61 号)核准,和元生物技术
(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或和元生物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 10,000.00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 13.23 元,募
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323,00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为人民币 1,197,464,432.14 元。本次发行证券已于 2022 年 3 月 22 日在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或海通证券)担任其持
续督导保荐机构,持续督导期间为 2022 年 3 月 22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在 2024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持续督导期内(以下简称“本持续
督导期间”),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保荐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 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检查、尽职调查等方式进行持续督导,现就 2024 年 1-6 月持续督导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 年保荐机构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项 目 工作内容
1、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针 保荐机构已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对公司的具体情况确定持续督导的内容和重 作制度,针对公司的具体情况确定持续督导的点,督导公司履行有关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信 内容和重点,督导公司履行有关上市公司规范守承诺和信息披露等义务,审阅信息披露文件 运作、信守承诺和信息披露等义务,审阅信息及向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其他机构提交 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其他的其他文件,并按保荐办法要求承担相关持续 机构提交的其他文件,并按保荐办法要求承担
督导工作。 相关持续督导工作。
2、根据上市规则规定,与公司就持续督导期间 保荐机构已与上市公司签署了保荐协议,协议
的权利义务签订持续督导协议。 明确了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和义务。
3、协助和督促上市公司建立相应的内部制度、 保荐机构已协助和督促上市公司建立相应的决策程序及内控机制,以符合法律法规和上市 内部制度、决策程序及内控机制,以符合法律规则的要求,并确保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 法规和上市规则的要求,并确保上市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心技术人员知晓其在上市规则下的各项义务。 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知晓其在上市规则下的
各项义务。
4、持续督促上市公司充分披露投资者作出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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