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2-21
证券代码:688236 证券简称:春立医疗 公告编号:2024-047
北京市春立正达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投项目变更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委员会审核同意,并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证监许可〔2021〕3702 号同意注册文件,北京市春立正达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获准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
票 38,428,000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29.81 元,募集
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14,553.87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106,712.83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大信验字[2021]第 3-00041 号)。
公司已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并按规定与保荐机构、专户存储募集资金的相关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监管协议对公司、保荐机构及存放募集资金相关银行的相关责任和义务进行了明确约定,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签订情况和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30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
次会议,于 2024 年 10 月 15 日召开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募投项目延期及变更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延期,以及增加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等方式的调整。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4 年 8 月 31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的《关于募投项目延期及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4)。
由于上述项目实施主体的增加,公司、邢台市琅泰本元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琅泰本元”)、河北春立航诺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春立航诺”)、
北京乐驰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驰医疗”)、保荐机构及公司募集资金
专户开户银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方庄支行)近日在北京签署了《募集资金专
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该协议对各方相关责任和义务进行了详细约定,与《募集
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次签订三方监管协议的
具体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情况如下:
序号 项目实施 募投项目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主体
1 琅泰本元 骨科植入物及配套材料 北 京 银 行 20000096156400167278090
综合建设项目 股 份 有 限
2 春立航诺 骨科植入物及配套材料 公 司 方 庄 20000096156200167278140
综合建设项目 支行
3 乐驰医疗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20000096191800167278275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琅泰本元、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方庄支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主要条款如下:
甲方一:北京市春立正达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一”)
甲方二:邢台市琅泰本元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二”)
(甲方一、甲方二以下统称为“甲方”)
乙方: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方庄支行(以下简称“乙方”)
丙方: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保荐机构)(以下简称“丙方”)
为规范甲方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
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甲、乙、丙三方经协商,
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