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2-14
目 录
一、审计报告...... 第 1—6 页
二、财务报表...... 第 7—14 页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 第 7 页
(二)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第 8 页
(三)合并利润表...... 第 9 页
(四)母公司利润表......第 10 页
(五)合并现金流量表......第 11 页
(六)母公司现金流量表......第 12 页
(七)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第 13 页
(八)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第 14 页
三、财务报表附注...... 第 15—138 页
审 计 报 告
天健审〔2024〕3067 号
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晶科能源公司)财务报表,包
括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3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
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晶科能源公司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3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晶科能源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
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
(一)收入确认
1. 事项描述
相关信息披露详见财务报表附注三(二十六)及附注五(二)1。
晶科能源公司的营业收入主要来自于光伏组件的销售。2023 年度,晶科能源公司的营业收入为人民币 11,868,177.85 万元,其中光伏组件业务的营业收入为人民币 11,438,326.38 万元,占营业收入的 96.38%。收入确认具体方法如下:
公司光伏产品业务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根据公司与客户签订的销售合同约定:(1)由公司负责将货物运送到客户指定的交货地点的,在相关货物运抵并取得客户签收单、已收取价款或取得收款权利且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时确认销售收入;(2)由公司负责将货物运送到装运港码头或目的港码头的,在相关货物运抵至指定装运港越过船舷,并取得海运提单,已收取价款或取得收款权利且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时确认销售收入;(3)由客户上门提货的,在相关货物交付客户指定的承运人员并取得客户签收单,已收取价款或取得收款权利且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时确认销售收入。
由于营业收入是晶科能源公司关键业绩指标之一,可能存在晶科能源公司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通过不恰当的收入确认以达到特定目标或预期的固有风险。因此,我们将收入确认确定为关键审计事项。
2. 审计应对
(1) 了解与收入确认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评价这些控制的设计,确定其是否得到执行,并测试相关内部控制的运行有效性;
(2) 检查销售合同,了解主要合同条款或条件,评价收入确认方法是否适当;
(3) 按月度、客户等对营业收入和毛利率实施分析程序,识别是否存在重大或异常波动,并查明原因;
(4) 对于内销收入,选取项目检查相关支持性文件,包括销售合同、订单、销售发票、出库单、客户签收单及货运单等;对于出口收入,获取电子口岸信息并与账面记录核对,并选取项目检查相关支持性文件,包括销售合同、出口报关单、货运提单等支持性文件;
(5) 结合应收账款函证,选取项目函证销售金额;
(6) 实施截止测试,检查收入是否在恰当期间确认;
(7) 获取资产负债表日后的销售退回记录,检查是否存在资产负债表日不满足收入确认条件的情况;(8) 检查与营业收入相关的信息是否已在财务报表中作出恰当列报。
(二) 应收账款减值
1. 事项描述
相关信息披露详见财务报表附注三(十一)、(十二)及五(一)4。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晶科能源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余额为人民币
2,307,84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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