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睿昂基因: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持续督导工作现场检查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12-21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持续督导工作现场检查报告

上海证券交易所: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保荐机构”)作为承接上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睿昂基因”)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等有关规定,对公司 2024 年1 月 1 日至本次现场检查期间(以下简称“本持续督导期间”)的规范运作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现将现场检查的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次现场检查的基本情况

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代表人:李勤、张晓博

现场检查时间:2024 年 12 月 16 日

现场检查人员:李勤、张晓博

现场检查方法及内容:保荐机构现场检查人员查看了公司主要生产经营场所;访谈了公司代理董事长兼代理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查阅了本持续督导期间公司召开的历次三会文件及定期报告、临时报告等信息披露文件;查阅了公司章程、三会议事规则及内部控制相关制度文件;核查了本持续督导期间公司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与对外投资情况;查阅了本持续督导期间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明细、募集资金使用凭证、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对账单、银行回单等资料;核查了本持续督导期间公司、主要股东、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承诺履行情况。

通过上述检查方法,保荐机构现场检查人员对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情况、信息披露情况、独立性情况、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及重大对外投资、公司经营情况、公司及相关人员所作承诺及履行情况等进行了逐项核查。
二、对现场检查事项逐项发表的意见
(一)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届监事会任期于 2024 年 12 月 5 日届满。鉴于公司
新一届董事会、监事会的换届工作尚在积极筹备中,为保证董事会和监事会相关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将延期进行,同时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高级管理人员的任期亦相应顺延。

2024 年 12 月 6 日,公司董事会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兼副总经理熊钧
先生,副总经理何俊彦先生,副总经理薛愉玮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熊钧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职务,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何俊彦先生、薛愉玮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辞职后将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

现场检查人员查阅了公司的公司章程、三会议事规则及其他内部控制制度;查阅了 2024 年度公司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及专门委员会的会议文件等资料并核对了公司相关公告;并对公司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等相关人员进行访谈。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持续督导期内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制度并有效执行,公司三会运作规范,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能够按照《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及相关议事规则履行职责,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健全且得到有效执行。
(二)信息披露情况

现场检查人员核查了公司三会文件,并与公司在指定网站公告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对比和分析,并对公司相关高级管理人员就信息披露相关事项进行了访谈。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持续督导期内公司信息披露不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三)独立性以及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

现场检查人员查阅了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文件,核查了主要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与公司资金往来情况,查看了公司生产经营场所,访谈了高级管理人员,关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与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及其他关联交易情况。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持续督导期内公司在资产、人员、机构、业务、财务等方面保持独立,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
(四)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现场检查人员查阅了公司募集资金的相关内部控制制度,查阅了相关的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等会议资料与独立董事意见,查阅并核对了公司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的明细账及相关凭证、银行对账单等,并与公司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了访谈沟通。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持续督导期间,睿昂基因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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