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2-05
证券代码:688190 证券简称:云路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6
青岛云路先进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青岛云路先进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
二十二次会议于 2024 年 12 月 4 日上午 11 点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结合通讯
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 3 名,实到监事 3 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强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青岛云路先进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相关规定,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并能确保募集资金安全,亦不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63,000 万元(含)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110,000 万元(含)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和《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变更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担任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资质条件,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和履行能力,具备足够的独立性、
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良好,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满足公司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需求;公司本次更换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决策程序充分、恰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变更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
于变更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特此公告。
青岛云路先进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 年 12 月 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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