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2-26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持续督导工作现场检查报告
2021 年 6 月 8 日,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皓元医药”或
“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或“保荐机构”)担任皓元医药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以及持续督导的保荐
机构,持续督导期间为 2021 年 6 月 8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保荐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民生证券对皓元医药进行了 2024 年度持续督导现场检查,现将本次现场检查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次现场检查的基本情况
(一)保荐机构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保荐代表人
邵航、刘永泓
(三)现场检查时间
2024 年 12 月 9 日至 2024 年 12 月 13 日
(四)现场检查人员
刘永泓、张亚楠
(五)现场检查内容
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情况;信息披露情况;公司的独立性以及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情况;经营状况等。
(六)现场检查手段
1、与公司相关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访谈;
2、查看公司主要生产经营场所;
3、查阅公司现行有效的有关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制度的文件;
4、查阅 2024 年度公司召开的历次三会文件;
5、查阅 2024 年度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
6、查阅 2024 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对账单、募集资金使用相关重大合同、凭证等资料;
7、查阅 2024 年度公司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和重大对外投资有关资料。
二、对现场检查事项逐项发表的意见
(一)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情况
现场检查人员查阅了公司的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的议事规则及其他内部控制制度,以及 2024 年以来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会议通知、会议记录和会议决议等资料,并重点关注上述会议召开程序是否合法合规。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截至本现场检查报告出具日,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的议事规则得到贯彻落实,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能够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的要求履行职责,公司治理机制发挥了有效作用。公司制定的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合法、合规,并得到有效执行。
(二)信息披露情况
现场检查人员查阅了公司三会文件和相关信息披露的支持性文件,与公开披露的相关信息进行对比与分析,并对公司董事会秘书进行访谈。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截至本现场检查报告出具日,公司严格遵守了信息披露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地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信息披露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公司的独立性以及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
现场检查人员查阅了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公司 2024年以来的三会文件、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的交易及资金往来资料,并访谈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截至本现场检查报告出具日,公司资产完整,人员、机构、业务和财务均保持独立,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四)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现场检查人员查阅了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文件,2024 年以来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的三会文件及公告,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对账单、募集资金使用相关重大合同、凭证等资料,并与公司相关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人员访谈沟通。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截至本现场检查报告出具日,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已按规定履行了相关决策程序和必要的信息披露程序,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
(五)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和重大对外投资情况
现场检查人员查阅了公司章程、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对外投资等内部控制制度,公司 2024 年以来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和重大对外投资有关的内部决策文
件、重大合同、公告等资料,并与公司相关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人员访谈沟通。
经核查,保荐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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