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2-21
关于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募集资金
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保荐机构”)作为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皓元医药”、“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皓元医药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289 号)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82,235.00 万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 6 年,每张面值为人
民币 100 元,发行数量为 822,350 手(8,223,500 张)。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
为人民币822,350,000.00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10,612,390.15元,实际募集
资金净额为 811,737,609.85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4 年 12 月 4 日全部到位,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4 年 12 月 5 日出具了《验资报告》
(容诚验字[2024]200Z0069 号)。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董事会批准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及存储募集资金的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鉴于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
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披露的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为保障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
率,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已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公司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调整前拟投入本 调整后拟投入本
次募集资金金额 次募集资金金额
1 高端医药中间体及原料药 40,545.00 37,307.00 37,307.00
CDMO产业化项目(一期)
2 265t/a高端医药中间体产品 13,026.00 12,443.00 12,443.00
项目
3 欧创生物新型药物技术研发 8,280.00 7,985.00 7,985.00
中心
4 补充流动资金 24,500.00 24,500.00 23,438.76
合计 86,351.00 82,235.00 81,173.76
三、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基本情况
公司募投项目“高端医药中间体及原料药CDMO产业化项目(一期)”、“265t/a高端医药中间体产品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全资子公司菏泽皓元医药科技有限公司(曾用名为“山东成武泽大泛科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菏泽皓元”)。为了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提高管理效率,公司拟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49,750万元向全资子公司菏泽皓元提供无息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实际借款金额包括该笔募集资金或将产生的利息和现金管理收益并扣除手续费后的金额,具体金额以实际转出金额为准)。本次借款仅限用于“高端医药中间体及原料药CDMO产业化项目(一期)”、“265t/a高端医药中间体产品项目”的实施建设,不得用作其他用途。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行使本次借款实施相关的具体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并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相关事项的实施;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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