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2-04
证券代码:688130 证券简称:晶华微 公告编号:2024-058
杭州晶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晶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
议于 2024 年 12 月 3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 2024
年 11 月 29 日通知至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到监事 3 名,实到监事 3 名,会议由
监事会主席卢曼女士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对本次会议议案进行了审议,并表决通过了以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监事会对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条件是否成就进行核查,认为: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2、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进行核查,认为:公司确定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以及本次激励计划中有关授予日的相关规
定。
因此,监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设定的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经
成就,同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 2024 年 12 月 3 日,并同意以 11.30
元/股的授予价格向 23 名激励对象授予 120.80 万股限制性股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9)。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杭州晶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 年 12 月 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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