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1-26
证券代码:688073 证券简称:毕得医药 公告编号:2024-049
上海毕得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提议公司再次回购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毕得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11月24日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戴岚女士的《关于提议上海毕得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公司股份的函》,戴岚女士提议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具体内容如下:
一、提议人的基本情况及提议时间
1、提议人: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戴岚女士
2、提议时间:2024年11月24日
二、提议人提议回购股份的原因和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并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投资信心,紧密结合公司利益、股东利益与员工利益,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结合公司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等因素,戴岚女士提议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份,并在未来适宜时机将前述回购股份用于公司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或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三、提议人的提议内容
1、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2、回购股份的用途:用于公司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或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若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3年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如国家对相关政策作调整,则按调整后的政策实行。
3、回购股份的方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4、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
5、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
6、回购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6个月内。
四、提议人在提议前6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提议人戴岚女士在提议前6个月存在购买本公司股份的情况,具体情况如下:
2024年6月26日,戴岚女士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25,090股,本次增持前持股29,639,629股,增持后持股29,664,719股。
五、提议人在回购期间的增减计划
提议人戴岚女士在回购期间暂无增减持计划,如后续有相关增减持股份计划,将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承诺事项的要求及时配合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提议人的承诺
提议人戴岚女士承诺:将推动公司尽快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回购股份事项,并将在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上对公司回购股份议案投赞成票。
七、风险提示
公司将尽快就上述内容认真研究,制定合理可行的回购股份方案,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审批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述回购事项需按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后方可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毕得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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