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0-29
证券代码:688056 证券简称:莱伯泰科 公告编号:2024-053
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
知于 2024 年 10 月 17 日以书面形式发出,并于 2024 年 10 月 28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
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争奇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公允地反映出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状况、成果和财务状况;监事会全体监事保证公司《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审议通过。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含预留)
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审议通过。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9)。
(三)审议通过《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
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依据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并按照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 57 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本次可归属数量为 205,860 股;为符合条件的 3 名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本次可归属数量为 10,200 股。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审议通过。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0)。
(四)审议通过《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审议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公司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审议通过。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4-051)。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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