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11-26
证券代码:605577 证券简称:龙版传媒 公告编号:2024-040
黑龙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子公司黑龙江新华书店集团有限公司受让
大庆市新华书店有限公司 100%股权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为履行黑龙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时向中国证监会作出的承诺,彻底解决公司与大庆市新华书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庆书店”)之间存在的同业竞争问题,公司全资子公司新华书店集团(以下称“新华书店集团”)拟采用现金支付方式,以自有资金收购公司控股股东黑龙江出版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出版集团”)持有的大庆书店 100%股权。交易完成后,大庆书店将成为公司全资孙公司。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已发表专门审核意见和独立意见;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
放弃行使在股东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本次交易尚需获得公司股东会批准、出版集团内部决策程序批准,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本次交易的目的及原因
本次交易是公司按期履行向中国证监会承诺的必要程序。公司上市时曾向中国证监会作出承诺:为解决同业竞争问题,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 3 年内,按照公平合理的条款和条件受让大庆市新华书店全部股权,实现公司对大庆地区发行业务的全面覆盖。现大庆书店及其下属新华书店的公司制改制工作已全部完成,具备龙版传媒子公司新华书店集团对大庆书店的受让条件,不存在实质性法律障碍。
本次交易是公司完成在省内主要发行渠道业务整合的重要标志。通过完成此次交易,新华书店集团将实现省内发行渠道全覆盖,使得各项业务资源得到优化配置,进一步完善公司产业结构,提升公司经营实力及核心竞争力。
(二)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公司全资子公司新华书店集团拟采用现金支付方式,以自有资金收购出版集团持有的大庆书店 100%股权。交易完成后,大庆书店将成为公司全资孙公司。
本次交易的转让价格由双方根据符合《证券法》中规定的中发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发评估”)出
具的以 2024 年 9 月 30 日为评估基准日的《黑龙江出版集团
有限公司拟转让大庆市新华书店有限公司股权所涉及的大
庆市新华书店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中发评报字[2024]第 146 号,以下简称“评估报告”)确认的交易标的净资产评估值确定。根据评估报告,大庆书店的净资产评估值为 5,180.84 万元,受让交易价格为人民币5,180.84 万元。受让完成后,龙版传媒持有新华书店集团100%股权不变,新华书店集团持有大庆书店 100%股权,出版集团不再直接持有大庆书店股权。
转让前股权结构图:
黑龙江出版集团有限公司
100% 57.62%
大庆市新华书店有限公司 黑龙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100%
黑龙江新华书店集团有限公司
转让后股权结构图:
黑龙江出版集团有限公司
57.62%
黑龙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100%
黑龙江新华书店集团有限公司
100%
大庆市新华书店有限公司
(三)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的对方出版集团是公司的控股股东,根据《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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