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2-19
证券代码:605500 证券简称:森林包装 公告编号:2024-073
森林包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法律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森林包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
议于 2024 年 12 月 18 日在浙江省温岭市大溪镇大洋城工业区公司会议室,以现
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4 年 12 月 7 日通过通讯方式向各位监
事发出。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出席监事 5 人,实际出席监事 5 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红波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估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告。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是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4 号一固定资产》之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进行的合理调整。执行变更后的会计估计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事项。
表决情况: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监事会认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因此,同意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森林包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 年 12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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