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1-12
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2024 年 11 月修订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4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5
第三章 股份...... 6
第一节 股份发行...... 6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8
第三节 股份转让...... 9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 10
第一节 股东...... 10
第二节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13
第三节 股东大会的召集...... 18
第四节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19
第五节 股东大会的召开...... 21
第六节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25
第五章 董事会...... 30
第一节 董事...... 30
第二节 董事会...... 35
第六章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42
第七章 监事会...... 44
第一节 监事...... 44
第二节 监事会...... 45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47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47
第二节 利润分配...... 48
第三节 内部审计...... 52
第四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52
第九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 52
第十章 通知和公告...... 53
第一节 通知...... 53
第二节 公告...... 54
第十一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54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54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 55
第十二章 修改章程...... 58
第十三章 附则...... 58
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公司采取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方式设立;在浙江省市场
监 督 管 理 局 注 册 登 记 并 取 得 营 业 执 照 , 统 一 社 会 信 用 代 码 号 为 :
9133038214550201X5。
第三条 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29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
“中国证监会”)核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3336 万股,于 2021 年1 月 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英文名称:Xinya Electronic Co.,Ltd
第五条 公司住所:浙江省温州市乐清市北白象镇赖宅智能产业园区潘珠垟路 1 号,邮政编码:325603。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32429.7261 万元。
第七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为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
第十二条 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共产党组织、开展党的活动。公司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三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通过合理有效地利用股东投入到公司的财产,实行先进的科学管理,适应市场需要,使其创造出最佳经济效益,为股东奉献投资效益。
第十四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子元器件制造;电线、电缆经营;智能家庭消费设备制造;工业控制计算机及系统制造;物联网设备制造;智能车载设备制造;云计算设备制造;光通信设备制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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