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0-31
证券代码:605255 证券简称:天普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0
宁波市天普橡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第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宁波市天普橡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9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核。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A 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22 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比例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
97,514,110.74 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 2024 年三季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2 元(含税)。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公司总股本 134,080,000 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29,497,600
元(含税)。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的情况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公司拟派发现金分红总额 29,497,600 元,占当期归属于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160.44%,达到 100%以上。利润分配不影响公司偿债能力,过去十二个月内没有使用过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以及未来十二个月没有规划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9 日召开2024 年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本利润分配方案,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二)监事会意见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公司经营情况、现金流情况、股东回报及未来发展等各种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审慎判断,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宁波市天普橡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0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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