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2-24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华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或“保荐机构”)作为浙江华生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华生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项目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华生科技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相关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华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897号),公司由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或非限售存托凭证一定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5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22.38 元,共计募集资金55,950.00 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4,714.6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51,235.40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4月22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3,072.62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48,162.78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176号)。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公司、保荐机构与募集资金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2021年4月29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华生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
二、募投项目基本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项目及募集资金使
用计划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募集资金投资 土地购置及土 设备购置及安装
额 建工程费用
年产450万平方米拉 42,840.63 42,840.63 14,796.40 18,636.90
丝基布建设项目
高性能产业用复合新 3,188.26 3,188.26 - 3,036.44
材料技改项目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2,133.89 2,133.89 900.00 853.84
合 计 48,162.78 48,162.78 15,696.40 22,527.18
(续上表)
项目名称 基本预备费 铺底流动资金 研发人员费用 项目备案或核准文
号
年产450万平方米拉丝 1,604.35 7,802.98 - 2019-330481-17-
基布建设项目 03-018718-000
高性能产业用复合新 151.82 - - 2019-330481-17-
材料技改项目 03-006891-000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86.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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