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1-30
证券代码:605077 证券简称:华康股份 公告编号:2024-097
债券代码:111018 债券简称:华康转债
浙江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披露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后的
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浙江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相结合的方式购买河南豫鑫糖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豫鑫糖醇”)100%的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交易完成后,豫鑫糖醇将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交易的审计及评估工作尚未完成,标的资产估值及定价尚未确定,本次交易预计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或重组上市,预计构成关联交易。
二、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 A 股股票及公司可转债于
2024 年 10 月 28 日(星期一)上午开市起停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6 日披露的《浙江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1)。
2024 年 10 月 31 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六届监事
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浙江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2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的相关公告。
根据有关规定,经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 A 股股票(证券代码:605077,证券简称:华康股份)及公司可转债(债券代码:111018,债券简称:
华康转债)自 2024 年 11 月 4 日(星期一)上午开市起复牌。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有关各方正在有序推进本次交易的相关工作,后续公司将根据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交易方案尚需公司董事会再次审议及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获得有权监管机构审核通过或同意注册后方可正式实施,本次交易能否获得相关有权监管机构审核通过或同意注册,以及最终取得审核通过或同意注册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1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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