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2-26
证券代码:605018 证券简称:长华集团 公告编号:2024-071
长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长华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676 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51,806,353 股,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 14.67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759,999,198.51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 7,026,232.41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752,972,966.10 元。募集资金已于 2022 年 3 月
9 日存入募集资金专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2]第 ZF10080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公司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长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根据该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了募
集资金专户。2022 年 3 月 24 日,公司分别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慈溪分
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慈溪分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周巷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远分行和保荐机构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非公开发行股票之募集资金三方监管
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3 月 27 日、2024 年 4 月 12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
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非公开发行“轻量化汽车铝部件智能化生产基地项目”变更、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投入新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将 2022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轻量化汽车铝部件智能化生产基地项目”予以变更、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全部投入新项目“年产 20 亿件汽车高强度紧固件生产线建设项
目(二期)”。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m)披露的《关于非公开发行“轻量化汽车铝部件智能化生产基地项目”变更、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投入新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
013)。鉴于此次变更,2024 年 5 月 22 日,公司分别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宁波周巷支行和保荐机构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非公开发行股票之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上述协议主要条款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严格根据协议约定使用募集资金,协议履行情况良好。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情况如下:
开户公司 开户银行 专户账号 对应募集资金投 账户状态
资项目
长华控股集 中国农业银行 年产 20 亿件汽
团股份有限 股份有限公司 39505001040022673 车高强度紧固件 已注销
公司 慈溪周巷支行 生产线建设项目
(一期)、汽车
冲焊件(广清产
长华控股集 中国银行股份 业园)生产基地
团股份有限 有限公司慈溪 398780787478 建设项目(一 本次注销
公司 周巷支行 期)、轻量化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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