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2-11
(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HK:03993 SH:603993)
公司章程
(于二零二四年十二月十日以特别决议案方式通过修订并于同日生效)
(本章程中英文版本如有歧义,概以中文版本为准)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4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 6
第三章 股份...... 6
第一节 股份发行 ...... 6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 8
第三节 股份转让 ...... 10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 ...... 12
第一节 股东...... 12
第二节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 15
第三节 股东大会的召集 ...... 18
第四节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20
第五节 股东大会的召开 ...... 23
第六节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27
第五章 类别股东表决的特别程序 ...... 33
第六章 董事会...... 36
第一节 董事...... 36
第二节 董事会 ...... 41
第三节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 45
第四节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 48
第七章 总裁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 49
第八章 监事会...... 52
第一节 监事...... 52
第二节 监事会 ...... 53
第九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 55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与利润分配...... 55
第二节 内部审计 ...... 59
第十章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 59
第十一章 通知和公告 ...... 60
第十二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 62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62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 ...... 65
第十三章 修改章程 ...... 67
第十四章 附则...... 68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洛阳栾川钼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年修订)》(以下简称「《章程指引》」)、《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香港上市规则》」)和国家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证券法》和国家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为以发起方式于2006年8月25日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在洛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注册号为:91410000171080594J。
公司的发起人为洛阳矿业集团有限公司和鸿商产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第三条 公司于2007年3月8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核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H股(公司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的股份)1,191,960,000股(含超额配售部分),于2007年4月26日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上市。公司于2012年7月13日经中国证监会核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00,000,000股,于2012年10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洛阳栾川钼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英文名称:CMOC Group Limited
第五条 公司住所:中国河南省洛阳市栾川县城东新区画眉山路伊河以北
邮政编码:471500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299,848,123.8元。
第七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条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或者经理担任。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或者经理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应当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条 公司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章程指引》和国家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的有关规定,对原有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原公司章程」)作了修订,制定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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