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峰汽车: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决议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1-09
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决议
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决议
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于 2025 年 1 月 6 日以通讯方式举行,会议应到独立董
事 3 人,实到独立董事 3 人。经公司全体独立董事推举,会议由独立董事许汉友先生主持。本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经各位独立董事审议,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查,我们认为:公司编制的《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我们同意以上事项,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许汉友、乐宏伟、张书桥
2025 年 1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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