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2-27
证券代码:603980 证券简称:吉华集团 公告编号:2024-083
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 2024 年 12 月 24
日、12 月 25 日、12 月 26 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
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
经公司自查并向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函询证,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于 2024 年 12 月 24 日、12 月 25 日、12 月 26 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
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 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一)生产经营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活动一切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影响公司股票异常波动的重大信息。
(二)重大事项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资产注入、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公司注意到近期宇树科技概念受市场关注度较高,公司就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出于财务投资目的,公司于 2020 年认购浙江容腾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简称“容腾基金”),认购额度为 2000 万元,占比 1.6667%;容腾基金持有杭州宇树科技有限公司(简称“宇树科技”)1.3217%股权,因此公司通过容腾基金间接持有宇树科技 0.0220%股权,占比极小,未来宇树科技对公司的直接影响较小。目前,公司与宇树科技之间不存在任何合作关系,公司也无涉足宇树科技相关产业的计划和安排。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四)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经公司自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公司股票。公司未发现其他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
三、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股票于 2024 年 12 月 24 日、12 月 25 日、12 月 26 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
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 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相关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四、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公司董事会确认,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目前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特此公告。
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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