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1-21
证券简称:城地香江 证券代码:603887 公告编号:2024-151
债券简称:城地转债 债券代码:113596
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施“城地转债”赎回暨摘牌的第三次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赎回登记日:2024 年 12 月 17 日
赎回价格:100.784 元/张
赎回款发放日:2024 年 12 月 18 日
最后交易日:2024 年 12 月 12 日
截至 2024 年 11 月 20 日收市后,距离 12 月 12 日(“城地转债”最后交易日)
仅剩 16 个交易日,12 月 12 日为“城地转债”最后一个交易日。
最后转股日:2024 年 12 月 17 日
截至 2024 年 11 月 20 日收市后,距离 12 月 17 日(“城地转债”最后转股日),
仅剩 19 个交易日,12 月 17 日为“城地转债”最后一个转股日。
本次提前赎回完成后,“城地转债”将自 2024 年 12 月 18 日起在上海证券
交易所摘牌。
投资者所持可转债除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二级市场继续交易或按照8.28元的转股价格进行转股外,仅能选择以 100 元/张的票面价格加当期应计利息 0.784元/张(即合计 100.784 元/张)被强制赎回。若被强制赎回,可能面临较大投资损失。
公司特此提醒“城地转债”所有债券持有人注意在期限内转股或卖出。
敬请广大投资者详细了解可转债相关规定,注意投资风险。
月 18 日至 2024 年 11 月 7 日,公司股票已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城地
转债”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 130%),即 10.76 元/股,根据《募集说明书》中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相关约定,已触发“城地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
2024 年 11 月 7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提前赎回“城地转债”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决定行使“城地转债”提前赎回权,按照债券面值 100 元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对赎回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城地转债”全部赎回。
现依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有关条款,就赎回有关事项向全体“城地转债”持有人公告如下:
一、赎回条款
根据《募集说明书》规定,“城地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如下:
(一)有条件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董事会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1)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连续 30 个交易日中至少有 15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 130%)。
2)当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 3,000 万元时。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若在前述 30 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转股价格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二、本次可转债赎回的有关事项
(一)有条件赎回条件的成就情况
公司股票自 2024 年 10 月 18 日至 2024 年 11 月 7 日,已满足连续三十个交
易日内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城地转债”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130%),即 10.76 元/股,已满足“城地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件。
(二)赎回登记日
本次赎回对象为 2024 年 12 月 17 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城地转债”的全部持有人。
(三)赎回价格
根据《募集说明书》规定,“城地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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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