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2-11
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ESG 工作小组工作细则
(2024 年 12 月制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治理结
构,进一步建设和规范公司环境、社会责任及公司治理(Environment, Social andGovernance,以下简称:ESG)工作体系,促进公司自身规范高效地运作,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4 号——可持续发展报告(试行)》等规范性文件以及《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现制定本 ESG 小组工作细则(以下简称“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作为 ESG 事务的决策机构,肩负着
最高的治理职责。总经理办公会,作为 ESG 事务的管理机构,负责拟定并执行具体的环境、社会及治理(ESG)计划,并将 ESG 风险整合至公司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体系中,确保实施有效的管理。同时,总经理办公会负责监督 ESG 工作的执行情况,评估公司的总体 ESG 绩效,并定期向董事会提出相应的建议。在总经理办公会的领导下,
设有 ESG 工作小组,作为公司 ESG 事务的执行机构,主要负责沟通、推进、落实 ESG
工作的具体措施,跟踪管理 ESG 工作目标的完成情况,并及时向总经理办公会提供ESG 工作的改进建议,以及反馈 ESG 不符合项和相关问题。
第二章 ESG 工作小组架构
图 1 ESG 工作小组架构图
第三条 ESG 工作小组由董事会办公室担任组长职务,小组成员由供应链中心、法务部、内审部、财务中心、各事业部下属的质量部和 EHS 部、知识产权部、信息技术中心、工程中心、研究院、人力资源中心等部门构成,全面覆盖了公司日常管理的各个相关领域。
第三章 董事会办公室职能
第四条 担任 ESG 工作小组组长,负责组织协调各小组成员一同完成 ESG 信息披露
相关事务,确立 ESG 小组工作目标,制定 ESG 工作小组相关文件,推动落实公司 ESG
工作细则,组织公司 ESG 宣贯、培训活动,完善公司现行 ESG 相关管理制度。
第五条 负责公司各有关职能部门、各事业部及第三方专业服务机构之间的日常联络和沟通,构建适当且高效的环境、社会及治理(ESG)信息交流机制,定期跟踪并更新外部 ESG 政策要求与趋势,了解影响公司的最新 ESG 重要性议题。负责收集并反馈ESG 相关的改进建议,参与制定业绩审核与持续改进的流程。
第六条 负责 ESG 信息的收集、分析、整理及校对工作,确保公司 ESG 信息披露的
合规性、准确性和及时性,并定期编制及发布公司 ESG 报告,以促进公司 ESG 评级和ESG 相关表现的提升。
第四章 供应链中心职能
第七条 制定供应商行为准则,并对供应商执行必要的审查程序,审查范围应涵盖强迫劳动、强迫加班以及采购物料和产品中可能存在的冲突矿物等关键 ESG 问题。
第八条 设立供应商社会责任管理规范,与供应商签订廉洁自律协议,并定期对供应商进行商业道德等有关培训,严格监督供应商以防止任何形式的非法商业贿赂行为。
第九条 将环境、社会及治理(ESG)因素纳入考量,并提升供应链数据的透明度,构建并完善供应商管理体系。持续关注并评估供应商的表现,完善供应商准入、考核与退出机制,优先选取有责任、有可持续性发展意识的供应商,将可持续采购和规划纳入采购战略。
第十条 负责供应链社会责任相关工作及资料信息的收集。对供应商在 ESG 方面的
表现进行持续监测和审核,并定期向 ESG 工作小组组长及总经理办公会报告相关情况。
第五章 法务部职能
第十一条 确保遵守环境保护、社会责任和公司治理相关的所有法律和法规,并监督公司政策的执行,确保企合规合法运营。
第十二条 持续监控行业新规、新法律的发展,确保公司能够持续改善可持续性发展的表现。
第十三条 识别与可持续性发展存在的潜在法律风险,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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