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2-28
证券代码:603773 证券简称:沃格光电 公告编号:2024-079
江西沃格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原由
江西沃格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27 日
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
议案》。鉴于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2 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和 1
名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8.32 万股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本总额由 223,125,633 股减少至 223,042,433 股,注
册资本由 223,125,633 元减少至 223,042,433 元(注:因公司尚处于本次激励计划股票
期权首次授予第一个自主行权期,上述股本数据采用 2024 年 12 月 27 日的股本结构,
以上股本结构变动的最终情况,以回购注销事项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江西沃格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8)。
二、需要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由于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 30 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45 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1. 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2.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债权人可采用现场、邮寄、传真的方式进行申报,债权申报联系方式如下:
1. 债权申报登记地点:江西省新余市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赛维大道沃格科技园董事会办公室
2. 申报时间:2024 年 12 月 28 日起 45 日内(9:00-12:00,14:00-17:30,双休日及
法定节假日除外)
3. 联系人:韩亚文
4. 联系电话:0769-22893773
5. 传真号码::0769-22893773
6. 邮政编码:338004
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以传真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收到文件日为准。相关文件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江西沃格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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