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11-11 17:40:29 股吧网页版
晨丰科技:关于“晨丰转债”2024年第四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11-12


关于“晨丰转债”2024 年第四次债券持有人会议

决议公告

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债券持有人:

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行人”)于 2021 年公开发行了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晨丰转债”)。根据《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相关规定,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德证券”)作为“晨丰转债”的债券受托管理人因公司出现变更可转债
募集说明书约定事项于 2024 年 11 月 1 日发出《关于召开“晨丰转债”2024 年第
四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并于 2024 年 11 月 11 日召开了“晨丰转债”2024
年第四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现将会议召开情况及决议公告如下:

一、 债券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名称: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债券代码:113628

(三)债券简称:晨丰转债

(四)基本情况:

1、债券全称: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2、债券期限:6 年

3、发行规模:本次可转债发行规模为人民币 41,500.00 万元

4、票面利率:第一年 0.5%、第二年 0.7%、第三年 1.0%、第四年 2.0%、第五
年 2.5%、第六年 3.0%

5、债券期限:自 2021 年 8 月 23 日至 2027 年 8 月 22 日

6、付息日期: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二、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名称:“晨丰转债”2024 年第四次债券持有人会议

(二)会议召集人: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三)债权登记日:2024 年 11 月 8 日(星期五),即会议召开前一个交易日
(四)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2024 年 11 月 11 日(星期一)13:00

2、网络投票: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票表决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1月10日15:00至2024年11月11日15:00。
(五)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盐官镇园区四路 10 号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四楼会议室

(六)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投票采取记名方式表决

三、会议出席情况

(一)债券持有人出席会议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债券持有人 17 名,持有的本次债券张数共计 768,630
张,占公司本次未偿还本金且享有表决权的债券总张数的 18.53%。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债券持有人或其代表 14 名,持有的本次债券张数共计 539,050 张,占公司本次未偿还本金且享有表决权的债券总张数的 12.99%;通过网络投票债券持有人 3 名,持有的本次债券张数共计 229,580 张,占公司本次未偿还本金且享有表决权的债券总张数的 5.53%。

(二)发行人代表出席了会议。

(三)受托管理人出席了会议。

(四)北京金诚同达(沈阳)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四、会议审议事项和表决情况

(一)议案一:《关于变更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担保事项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总表决情况:同意 768,630 张,占出席本次会议债券持有人所持有效表决权债券总张数的 100.00%;反对 0 张,占出席本次会议债券持有人所持有效表决权债券总张数的 0.00%;弃权 0 张,占出席本次会议债券持有人所持有效表决权债券总张数的 0.00%。

(二)议案二:《关于修订<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总表决情况:同意 768,630 张,占出席本次会议债券持有人所持有效表决权债券总张数的 100.00%;反对 0 张,占出席本次会议债券持有人所持有效表决权债券总张数的 0.00%;弃权 0 张,占出席本次会议债券持有人所持有效表决权债券总张数的 0.00%。

五、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金诚同达(沈阳)律师事务所

(二)见证律师:秦莹、苏靖雯

(三)结论性意见:……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