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11-06 16:21:46 股吧网页版
晶华新材:晶华新材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11-07


证券代码:603683 证券简称:晶华新材 公告编号:2024-077
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征集投票权的起止时间:2024年11月19日至2024年11月20日(上午
9:00-12:00,下午14:00-17:30)。

征集人对所有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同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征集人未持有公司股票

按照《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开征集上市公司股东权利管理暂行规定》《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陈国颂女士受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2024年11月25日召开的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关于<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并提交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一、征集人的基本情况

(一)征集人基本信息与持股情况

征集人陈国颂女士(以下简称“征集人”)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基本信息如下:

陈国颂,女,1979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证,博士研究生,复旦大学高分子科学系教授、博士生导师。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杰出青年基金和优秀青年基金等项目的资助。研究方向为基于糖和蛋白质的生物大分子材料,作为通讯作者,在 J.Am.Chem.Soc.,Acc.Chem.Res.等杂志上发表论文 60 余篇。被选为英国皇家化学会会士(FRSC),获得中国化学会高分子创新论文奖等奖励。现任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征集人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代持等代他人征集的情形。截至目前未因证券违法行为受到处罚,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二)征集人利益关系情况

征集人与其主要直系亲属未就本公司股权有关事项达成任何协议或安排;征集人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 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本次征集事项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

二、征集事项

(一)征集内容

公司拟于 2024 年 11 月 25 日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具体情况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76)。征集人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以下与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的投票权:

序号 议案名称

1 关于《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
2

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
3

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二)征集主张

征集人陈国颂女士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出席了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29 日召开
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对《关于<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4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均投了同意票。

征集人认为,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有利于进一步健全激励机制,使员工利益与公司的长远发展更紧密地结合,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实现公司和股东价值最大化,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征集人同意公司实施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征集方案

1……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