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2-21
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二○二四年十二月
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须知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确保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顺利召开,依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规定,制定大会须知如下:
一、本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做好召开股东大会的各项工作。
二、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具体负责大会有关程序方面的事宜。
三、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会股东(或股东代表)的合法权益,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四、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须在会议召开前 10 分钟到会议现场向董事会办公室办理签到手续,并请按规定出示股票账户卡、身份证或法人单位证明、授权委托书以及出席人身份证等,经验证后领取会议资料,方可出席会议。
五、股东需要在大会发言的,应于会议开始前 15 分钟在董事会办公室登记,出示有效的持股证明,填写“发言登记表”;登记发言的人数原则上以十人为限,超过十人时安排持股数最多的前十名股东依次发言。
六、股东发言由大会主持人指名后进行,每位股东发言应先报告所持股份数和持股人名称,简明扼要的阐述观点和建议,发言时间一般不超过五分钟,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等回答股东提问。
七、股东发言应围绕本次大会议题进行,股东提问内容与本次股东大会议题无关或涉及公司商业秘密的,公司有权不予回应。
八、为提高大会议事效率,在就股东的问题回答结束后,即进行大会表决。现场会议表决采用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请股东按表决票要求填写意见,填毕由大会工作人员统一收票。
九、大会开始后,将推举两名股东代表参加计票和监票;大会对提案进行表决时,由律师、股东代表与监事代表共同负责计票、监票;表决结果由会议主持人宣布。
十、公司董事会聘请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列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
十一、股东(或股东代表)未做参会登记或会议签到迟到将不能参加本次会议。股东(或股东代表)参加股东大会,应当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会议开始后请将手机铃声置于无声状态,尊重和维护其他股东合法权益,保障大会的正常秩序。
对于干扰股东大会秩序、寻衅滋事和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公司有权采取必要措施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查处。
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会议时间:2024 年 12 月 31 日下午 14:30
会议地点:福建省泉州市鲤城区常泰街道新塘社区泰新街 58 号公司会议室
一、宣布会议开始
1、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宣读会议出席情况;
2、董事会秘书宣读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3、推选现场会议的计票人和监票人。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三、审议与表决
1、针对大会审议议案,对股东提问进行回答;
2、大会对上述议案进行审议并表决;
3、监票、计票。
四、主持人宣读现场会议表决结果
五、汇总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情况
六、宣布决议和法律意见书
1、主持人宣读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2、律师发表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3、签署会议决议和会议记录;
4、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31 日
<议案 1>
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
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火炬电子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已于 2024 年 12 月 14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同时登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详细内容敬请登陆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查阅。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现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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