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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1-22 18:35:51 股吧网页版
公司热点|灵康药业收上交所监管函,新增业务等方面情况引关注
来源:读创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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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月22日晚间,灵康药业(603669)公告,公司近日收到上交所监管函,涉及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公开资料显示,灵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创办于2003年,是一家集医药研发、生产、销售、医疗服务于一体的创新型企业集团。2015年5月,公司登陆上交所。

  业绩方面,Choice数据显示,2022年、2023年,灵康药业分别净亏损1.96亿元、1.52亿元。2024年前三季度,公司营收约2.31亿元,同比增加53.3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亏损约4689万元;基本每股收益亏损0.07元。

  上交所监管函指出,灵康药业三季报显示公司实现营业收入增长的主要原因为报告期内扩展存量制剂业务以及拓展新业务。其中,新增商业配送业务较上年同期增长100%,存量制剂业务较上年同期增长48.42%。

  对此,上交所要求灵康药业:

  (1)详细说明新增商业配送业务的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商业模式、获客方式、开展期限情况,产生收入、利润及占比情况,涉及产品的主要品类、价格、成本费用及毛利率情况,前五大客户供应商的合作期限、成立时间、注册地、主营业务、是否与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存在关联关系、以及客户供应商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等情况;

  (2)说明新增商业配送业务的收入确认时点及收入确认方法,说明相关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并说明新增商业配送业务是否属于贸易业务、是否具有稳定的业务模式,相关业务收入是否属于依规应予扣除的收入;

  (3)说明存量制剂业务本期大幅增长的具体原因,并补充披露前五大客户供应商有关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合作时间、是否与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存在关联关系,近三年来变动情况等。

  上交所同时指出,三季报显示,报告期内灵康药业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为1.77亿元,同比减少20.90%。此外,报告期末公司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账面价值为0.61亿元,与去年同期基本持平。

  灵康药业被要求说明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及应收款项规模的情况与营业收入大幅增长是否匹配,并结合报告期内业务开展情况,详细说明原因及合理性。

  二级市场上,截至22日收盘,灵康药业跌1.50%,报5.91元/股,总市值42.63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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