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1-11
证券代码:603606 证券简称:东方电缆 公告编号:2025-008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OIMS奖励基金运用方案
(第二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 律责任。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月1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19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13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OIMS奖励基金运用方案(第二期)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实施《OIMS 奖励基金管理办法》决策及计提情况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的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公司中高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核心骨干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有效的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利益紧密结合在一起,促进公司持续健康
发展。2019 年 8 月 27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 24 次会议、2019 年 9
月 17 日公司 2019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OIMS 奖励基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2022 年 3 月 23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 21 次会议、第五届监事
会第 19 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度 OIMS 奖励基金计提
方案的议案》,基于 2021 年度实现的净利润远超公司的年度盈利预算,同时充分考虑中小股东的利益,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议,董事会审慎考虑,2021 年度 OIMS 奖励基金的计提比例为当年净利润的 5%,计提总金额为 62,079,642.36 元。
二、2021 年度 OIMS 奖励基金运用情况
(一)2021年度OIMS奖励基金整体运用方案
为了充分发挥OIMS奖励基金的中长期激励作用,促进公司长期、健康发展,进一步巩固和提高公司行业领先地位,经审慎考虑,公司决定对2021年度计提的OIMS奖励基金,在“十四五”期间根据企业发展情况及相关团队、员工业绩表现分多期进行运用。每期的具体奖励对象、决策程序等运用方案内容严格按照《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
(二)2021年度OIMS奖励基金第一期运用情况
2023年3月8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3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3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OIMS奖励基金运用方案(第一期)的议案》,具体详见2023年3月10日披露的《关于2021年度OIMS奖励基金运用方案(第一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8。
(三)2021年度OIMS奖励基金第二期具体运用方案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管理办法》,拟定了249位激励对象,根据其所承担的岗位职责、任职期限、绩效表现、业绩贡献等综合考量确定了2021年度OIMS奖励基金第二期的分配,具体明细如下:
序号 激励对象 获得的奖励基金金额
姓 名
职务或分类 (万元)(税前)
1 副董事长、总裁 夏峰 195.00
2 董事、副总裁 乐君杰 125.00
3 董事、副总裁 柯军 125.00
4 副总裁 阮武 92.00
5 副总裁 袁黎益 92.00
6 副总裁 周则威 92.00
7 董事、副总裁 潘矗直 92.00
8 副总裁 何行波 92.00
9 副总裁 宋幼忠 92.00
10 总工程师 俞国军 92.00
11 董事会秘书 江雪微 92.00
其他符合条件的人员 238 人 615.911652
合计 (共 249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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