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1-10 19:52:05 股吧网页版
东方电缆:东方电缆关于拟签订对外投资协议的提示性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1-11


证券代码:603606 证券简称:东方电缆 公告编号:2025-006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签订对外投资协议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投资项目名称: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拟与北海市铁山港(临
海)工业区管理委员会签订《投资协议》,拟在北海市铁山港(临
海)工业区投资深远海输电装备项目(暂定名)

● 协议对方名称:北海市铁山港(临海)工业区管理委员会

● 拟投资总额:约 20 亿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额约 7 亿元,分三期建
设,其中一期项目计划投资 3 亿元;二期项目计划投资 7 亿元;三
期计划投资 10 亿元(该金额为预算金额,具体投资金额以后续可行
性研究报告及实际投资金额为准)

● 特别风险提示:

1、本次签订的投资协议所涉及的项目用地需按照国家现行法律法规 及正常规定的用地程序办理,通过招标、拍卖或挂牌出让方式取得,土地 使用权能否竞得、土地使用权的最终成交面积、价格及取得时间存在不确 定性。

2、投资协议所涉及项目的实施,尚需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办理项目 备案、环评审批、建设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等前置审批工作,如因国家或
地方有关政策调整、项目备案等实施条件因素发生变化,该项目的实施可能存在变更、延期、中止或终止的风险。

3、协议中的项目投资金额、项目建设规模等数值均为预估数,项目实际投资金额、建设规模等存在不确定性,并存在实际投资金额与项目投资计划产生差异的风险。协议中的投资金额并不代表公司对未来业绩的预测,亦不构成对投资者的业绩承诺。

4、项目建设受宏观经济、行业环境、市场竞争、经营管理等因素的影响,可能面临一定的项目实施风险和业务经营管理的风险。

5、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投资总金额在连续 12 个月内经累计计算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50%,因此本次对外投资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投资背景

在双碳目标的推动下,中国海上风电正处于快速发展阶段,技术不断进步,市场规模持续扩大,未来将成为中国能源结构优化和碳中和目标实现的重要推动力。

近些年,走向深远海则成为主要趋势之一:(1)发展深远海风电对保障能源安全,推动能源转型具有重要意义;(2)发展深远海风电可巩固海洋主权,构筑权利屏障;(3)发展深远海风电是发展新质生产力的有力抓
手,促进产业升级。2025 年 1 月 2 日,自然资源部发布《关于进一 步加
强海上风电项目用海管理的通知》,进一步明确海风项目开发范围,助推海风建设向深远海迈进,随着深远海相关管理办法逐步落地,预计“十五五”周期项目开发效率有望提升。

广西风能资源富集,陆上风电可开发规模超 1 亿千瓦,海上风电可开发规模超 5000 万千瓦。《广西可再生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明确指出,要重点发展风电产业,打造以北部湾风电基地为重点,打造全链条风电产业集群。

2024 年 7 月 19 日,国家能源招标网发布《国电电力广西风电开发有
限公司海上风电竞争性配置技术服务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涉及项目容量达 6500MW。广西深远海海上风电项目实施地点位于北部湾海域,总规划容量 13.4GW,分为两个标段。标段Ⅰ规划装机总容量约 690 万千瓦,标段Ⅱ规划装机总容量约 650 万千瓦,广西深远海海风开发潜力较大。
东盟作为世界第五大经济体,在经济飞速发展的同时,对能源供应也有着巨大的需求,能源转型合作是中国一东盟全面战略伙伴关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广西作为面向东盟开放合作的前沿和窗口,与东盟国家交往日益密切,双边贸易规模快速壮大,且各类园区设立中国—东盟产业合作区并出台了系列惠企政策。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东方电缆”)与北海市人民政府、中国三峡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经过协商,本着“依法合规、互惠互利、合作共赢、共谋发展”的原则拟分别签订合作协议,积极响应国家新能源产业政策和发展战略,以北海市新能源产业发展布局为契机,充分发挥各自在资源、产业、资金、技术、人才等方面的优势,开展广领域、多层次、全方位的合作,促进共赢发展,共同推进公司与北海市铁山港的深远海输电装备项目。

二、对外投资概述

为加快推动海洋领域科技创新及引领,公司拟与广西北海市铁山……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