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1-11
证券代码:603606 证券简称:东方电缆 公告编号:2025-006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签订对外投资协议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投资项目名称: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拟与北海市铁山港(临
海)工业区管理委员会签订《投资协议》,拟在北海市铁山港(临
海)工业区投资深远海输电装备项目(暂定名)
● 协议对方名称:北海市铁山港(临海)工业区管理委员会
● 拟投资总额:约 20 亿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额约 7 亿元,分三期建
设,其中一期项目计划投资 3 亿元;二期项目计划投资 7 亿元;三
期计划投资 10 亿元(该金额为预算金额,具体投资金额以后续可行
性研究报告及实际投资金额为准)
● 特别风险提示:
1、本次签订的投资协议所涉及的项目用地需按照国家现行法律法规 及正常规定的用地程序办理,通过招标、拍卖或挂牌出让方式取得,土地 使用权能否竞得、土地使用权的最终成交面积、价格及取得时间存在不确 定性。
2、投资协议所涉及项目的实施,尚需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办理项目 备案、环评审批、建设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等前置审批工作,如因国家或
地方有关政策调整、项目备案等实施条件因素发生变化,该项目的实施可能存在变更、延期、中止或终止的风险。
3、协议中的项目投资金额、项目建设规模等数值均为预估数,项目实际投资金额、建设规模等存在不确定性,并存在实际投资金额与项目投资计划产生差异的风险。协议中的投资金额并不代表公司对未来业绩的预测,亦不构成对投资者的业绩承诺。
4、项目建设受宏观经济、行业环境、市场竞争、经营管理等因素的影响,可能面临一定的项目实施风险和业务经营管理的风险。
5、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投资总金额在连续 12 个月内经累计计算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50%,因此本次对外投资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投资背景
在双碳目标的推动下,中国海上风电正处于快速发展阶段,技术不断进步,市场规模持续扩大,未来将成为中国能源结构优化和碳中和目标实现的重要推动力。
近些年,走向深远海则成为主要趋势之一:(1)发展深远海风电对保障能源安全,推动能源转型具有重要意义;(2)发展深远海风电可巩固海洋主权,构筑权利屏障;(3)发展深远海风电是发展新质生产力的有力抓
手,促进产业升级。2025 年 1 月 2 日,自然资源部发布《关于进一 步加
强海上风电项目用海管理的通知》,进一步明确海风项目开发范围,助推海风建设向深远海迈进,随着深远海相关管理办法逐步落地,预计“十五五”周期项目开发效率有望提升。
广西风能资源富集,陆上风电可开发规模超 1 亿千瓦,海上风电可开发规模超 5000 万千瓦。《广西可再生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明确指出,要重点发展风电产业,打造以北部湾风电基地为重点,打造全链条风电产业集群。
2024 年 7 月 19 日,国家能源招标网发布《国电电力广西风电开发有
限公司海上风电竞争性配置技术服务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涉及项目容量达 6500MW。广西深远海海上风电项目实施地点位于北部湾海域,总规划容量 13.4GW,分为两个标段。标段Ⅰ规划装机总容量约 690 万千瓦,标段Ⅱ规划装机总容量约 650 万千瓦,广西深远海海风开发潜力较大。
东盟作为世界第五大经济体,在经济飞速发展的同时,对能源供应也有着巨大的需求,能源转型合作是中国一东盟全面战略伙伴关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广西作为面向东盟开放合作的前沿和窗口,与东盟国家交往日益密切,双边贸易规模快速壮大,且各类园区设立中国—东盟产业合作区并出台了系列惠企政策。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东方电缆”)与北海市人民政府、中国三峡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经过协商,本着“依法合规、互惠互利、合作共赢、共谋发展”的原则拟分别签订合作协议,积极响应国家新能源产业政策和发展战略,以北海市新能源产业发展布局为契机,充分发挥各自在资源、产业、资金、技术、人才等方面的优势,开展广领域、多层次、全方位的合作,促进共赢发展,共同推进公司与北海市铁山港的深远海输电装备项目。
二、对外投资概述
为加快推动海洋领域科技创新及引领,公司拟与广西北海市铁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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