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12-26 18:45:08 股吧网页版
韦尔股份:关于参与投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12-27


证券代码:603501 证券简称:韦尔股份 公告编号:2024-106
转债代码:113616 转债简称:韦尔转债

上海韦尔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与投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宁波甬欣韦豪四期半导体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基金”或“合伙企业”)

投资金额:上海韦尔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企业绍兴韦豪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绍兴韦豪”)作为有限合伙人以现金方式出资人民币 69,300万元认购该基金的基金份额。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特别风险提示:

(一)由于基金具有投资周期长、流动性较低等特点,在投资过程中将受宏观经济、行业周期、投资标的公司经营管理等多种因素影响,可能存在因决策或行业环境发生重大变化,导致投资项目不能实现预期收益的风险。

(二)绍兴韦豪对该基金的认缴出资总额占比为 19.80%,公司对该基金的决策无决定权和控制权,对该基金无重大影响,公司存在不能控制项目投资进展的风险,敬请各位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三)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及相关法规要求,按分阶段披露原则及时披露相关事项的重大进展,敬请广大投资者审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投资概述

为了把握产业投资机会,加快公司发展战略的实施,拓展投资渠道,提升公司综合竞争能力,公司全资企业绍兴韦豪与宁波市甬欣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余姚阳明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余姚经济开发区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浙江余姚工业园区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余姚市工业(中小企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宁波市镇海威远镇芯一期半导体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浙江自贸区(宁波)新动能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参与投资宁波韦豪通商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宁波韦豪”)发起设立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基金名称为宁波甬欣韦豪四期半导体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基金募集规模为人民币 350,000 万元,执行事务合伙人为宁波韦豪,基金管理人为上海韦豪创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韦豪创芯”)。绍兴韦豪作为有限合伙人投资人民币 69,300万元认购该基金的基金份额。

本次投资事项不存在同业竞争,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投资事项无需提请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批准。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参与投资认购基金份额。

二、标的基金的基本情况

(一)标的基金的基本情况

1、名称:宁波甬欣韦豪四期半导体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3、执行事务合伙人:宁波韦豪通商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4、基金规模及出资方式:募集规模为人民币350,000万元,全部为货币出资
5、投资领域:聚焦于泛半导体产业先进技术、工艺、产品领域

6、基金备案情况:尚未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手续

7、基金各合伙人将根据合伙协议履行出资义务。基金规模为人民币 350,000
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各合伙人认缴出资的基本情况如下:

合伙人名称 合伙人类型 认缴出资额 出资比例
(万元)

宁波韦豪通商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普通合伙人 700 0.20%

宁波市甬欣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有限合伙人 122,500 35.00%

余姚阳明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42,000 12.00%

余姚经济开发区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4,200 1.20%

浙江余姚工业园区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