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2-11
证券代码:6 0 3399 证券简称:永杉锂业 公告编号:2024-088
锦州永杉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被司法标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锦州永杉锂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持
股 5%以上股东上海钢石股权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钢石”)持有公司
股份数量 53,516,41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10.38%。本次司法标记股份为
8,101,098 股,全部为无限售流通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比例为 15.14%,占公司
总股本比例为 1.57%。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海钢石及其一致行动人宁波炬泰投资管理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宁波炬泰”)累计持有公司 125,356,527 股,累计冻结/标记股
份 8,101,098 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比例为 6.46%,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1.57%。
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10 日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系统查询,上海钢石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已被司法标记,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股份被标记的基本情况
股东 标记股份 占其所 占公司 标记股份 标记起 标记到 标记
名称 数量(股) 持股份 总股本 是否为限 始日 期日 标记申请人 原因
比例 比例 售股
2024 2027
上海 广东省深圳市宝 债务
钢石 8,101,098 15.14% 1.57% 否 年 12 年 12 纠纷
安区人民法院
月 9 日 月 8 日
注:上海钢石于 2024 年 9 月 20 日将其所持公司 53,516,410 股无限售流通股在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股份质押业务,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21
日发布的《关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5),本次司法 标记股份为上海钢石已质押股份。
二、股东股份累计被冻结/标记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宁波炬泰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钢石累计被冻结/标记股 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累计被冻结 累计被标记 合计占其所 合计占公司
数量(股) 数量(股) 持股份比例 总股本比例
宁波炬泰 71,840,117 13.94% 0 0 0 0
上海钢石 53,516,410 10.38% 0 8,101,098 15.14% 1.57%
合计 125,356,527 24.32% 0 8,101,098 6.46% 1.57%
三、其他事项说明及风险提示
1、上海钢石本次股份司法标记系债务纠纷,涉及债务金额为 0.76 亿元人民
币,上海钢石最近一年除此之外无其他债务逾期或违约记录;不存在主体和债项 信用等级下调的情形;上述债务纠纷经债权人申请法院执行股权司法标记,除此 之外上海钢石无其他因债务问题所涉诉讼或者仲裁的情况。
2、上海钢石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 形。
3、本次股份被司法标记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控制权、股权结构、 公司治理、业绩补偿义务履行产生影响。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