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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2-19 20:34:58 股吧网页版
ST东时:关于收到北京证监局对公司、东方时尚投资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并对相关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12-20


证券代码:603377 证券简称:ST 东时 公告编号:临 2024-178
转债代码:113575 转债简称:东时转债

东方时尚驾驶学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北京证监局对公司、东方时尚投资有限公司 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并对相关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措
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大风险提示: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 4 月修订)第 9.4.1 条
等相关规定,若公司未能按照责令改正要求在 6 个月内清收 2.20 亿元被占用资金,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将对公司股票实施停牌,停牌后两个月内仍未完成整改的,上交所将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此后两个月内仍未完成整改的,上交所将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提醒投资者充分关注公司的退市风险。

为完成整改,公司须在 6 个月内全部清收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通过融资
租赁、应收账款保理业务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

东方时尚驾驶学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19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以下简称“北京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东方时尚驾驶学校股份有限公司、东方时尚投资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并对徐雄、徐劲松、闫文辉、王红玉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4)304 号)(以下简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主要内容

东方时尚驾驶学校股份有限公司、东方时尚投资有限公司、徐雄、徐劲松、闫文辉、王红玉:

经查,东方时尚驾驶学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ST 东时或公司)、东方
时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投资)存在以下问题:

1.未按规定披露东方投资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ST 东时控股股东东方投资及其关联方通过融资租赁、应收账款保理业务非经营性占用 ST 东时资金,截至
2024 年 11 月底,占用余额约为 2.20 亿元。公司未按规定披露该情况。公司实
控人及时任董事长徐雄、时任董事长徐劲松、时任财务总监王红玉、时任总经理闫文辉对融资租赁业务相关的资金占用事项负主要责任,时任董事长徐雄对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相关的资金占用事项负主要责任。

2.租赁事项会计处理错误。针对相关租赁事项,ST 东时未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在免租期内作会计处理。公司时任董事长徐雄、时任总经理闫文辉、时任财务总监王红玉对该事项负主要责任。

3.未及时披露担保、回售等事项。公司相关子公司对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对象提供担保,未按规定履行相应决策程序和披露义务;公司股票触及回售条件,相关回售公告信息披露不及时。公司时任董事长徐劲松、时任总经理闫文辉对上述事项负主要责任。

4.未及时披露关联交易事项。ST 东时未及时披露其租用实控人关联方相关房产的关联交易事项,亦未及时披露与北京桐隆汽车销售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公司时任董事长徐雄对该事项负主要责任。

5.员工持股计划存在问题。公司相关员工持股计划未有员工明确认购份额,与前期公司披露的《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不符,信息披露不真实。公司时任董事长徐雄对该事项负主要责任。

6.未及时披露股份被冻结等相关事项。2023 年 12 月 7 日至 2024 年 1 月 16
日,公司实控人徐雄及控股股东东方投资新增被司法冻结、司法标记股份合计占
公司总股本的 5.12%,但迟至 2024 年 2 月 5 日才予以披露,相关事项披露不及
时。东方投资对该事项负主要责任。

此外,对于上述违规行为,ST 东时相关内控制度执行不当,公司内部控制存在缺陷。

上述行为违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82 号,下同)第三条、第四条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26 号,下同)第三条、第五条、第七条的规定,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二条、《上市公司现场检查规则》(证
监会公告﹝2022﹞21 号)第二十一条、《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第二十三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 ST 东时、东方投资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管措施,对相关责任人徐雄、徐劲松、闫文辉、王红玉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并将相关情况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ST 东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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