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9日,日出东方(603366.SH,股价21.78元,市值177.1亿元)公告称,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焦青太的配偶孙克美于2024年2月6日至2024年11月7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买卖公司股票,构成短线交易。孙克美在上述交易中盈利138,320元,截至公告披露日,仍持有公司188,700股股票。公司已按照法律规定,将孙克美本次短线交易所得收益全部上缴公司。
公告称,《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四十四条规定:“上市公司、股票在国务院批准的其他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交易的公司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其持有的该公司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该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应当收回其所得收益。前款所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然人股东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包括其配偶、父母、子女持有的及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按照前述法律规定,孙克美女士本次短线交易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短线交易所得收益已全部上缴公司。
经调查了解,本次短线交易行为是孙克美女士根据二级市场情况进行独立判断做出的自主投资行为,其认为2024年11月7日卖出的股票是2024年2月买入的,系其不了解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所致。其未就上述交易向焦青太先生寻求任何意见或建议,上述买卖公司股票不存在因获悉内幕信息而交易公司股票的情况,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谋求利益的情形。
上述情况发生后,焦青太先生及其配偶孙克美女士进行了深刻反省,并已深刻认识到此次事项的严重性,焦青太先生对于未能及时尽到督促义务深表自责,对因本次短线交易而带来的不良影响向广大投资者致以诚挚的歉意,并将在今后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自觉维护证券市场秩序,督促亲属执行到位,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公司将以此为鉴,吸取教训,进一步加强宣导,要求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近亲属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强化对亲属行为的监督,不断加深对政策的理解,务必严格遵守履职要求,对交易行为进行严格管理,杜绝此类事项再次发生。
公司年报显示,焦青太,男,54岁。2010年8月至2012年6月,任日出东方总工程师;2012年6月至今,任日出东方副总经理、总工程师;2016年9月至2019年10月,任日出东方董事。
官网显示,日出东方是一家创立于1999年的上市科技企业集团,以“清洁世界,美好生活”为使命,主营业务包括:太阳能光热、空气能热泵、储能电池、光储系统集成、厨电、净水器等。
集团旗下有“太阳雨”“四季沐歌”“帅康”“日出东方电力科技”“日出东方储能科技”“西藏日出东方”等行业品牌和公司,有连云港、余姚、顺德、洛阳、西藏等产业基地,累计为全球3500万家庭和20000+工程客户提供清洁能源和健康家居解决方案。拥有“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CNAS国家认可实验室”,设有太阳能、空气能、光储应用、厨电等研发创新平台,是太阳能供暖国际标准起草组的组长单位,以及全球相关行业标准的参与制订者。
盘面上,随着与华为联手打造的苏北首座全液冷超充站上线,日出东方股价近期一飞冲天。11月4日,日出东方公布牵手华为后的首个交易日便收获一个涨停板。
此后,日出东方的股价一路暴涨,11月4日至11月29日共20个交易日,日出东方录得15个涨停,累计涨幅389.44%。截至11月29日收盘,公司股价报21.71元/股,市值更成功突破百亿达到了177.1亿元。
今年前三季度,日出东方实现营业收入32.69亿元,同比下降6.28%,归母净利润0.67亿元,同比下降60.40%,扣非净利润0.12亿元,同比下降90.22%。
日出东方对此解释称,太阳能业务及厨电业务受房地产行业景气度影响,导致收入下滑,毛利额随之下降;加之销售费用、人才引进等投入增加,导致公司净利润大幅下滑。
每日经济新闻综合自公司公告、财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