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2-10
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 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 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 华菱精工
信息披露义务人:上饶巨准启鸣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 江西省上饶市高铁经济试验区天佑大道9号20楼008室
通讯地址: 江西省上饶市高铁经济试验区天佑大道9号20楼008室
一致行动人: 郑剑波
住所: 杭州市江干区********
通讯地址: 杭州市西湖区云起西溪谷G座3层
权益变动方式: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导致的权益变动
签署期间:2024 年 12 月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6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编写。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三、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持有权益。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各自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五、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本次权益变动尚未生效,尚需取得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上交所审核通过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后方能实施。本次权益变动是否能通过相关部门审批及通过审批的时间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提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六、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和所聘请的专业机构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七、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 录
第一节 释 义...... 2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 务人 及其 一致行 动人 介绍...... 3
第三节 权益变动的 目的 及决 策程序...... 8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 式...... 11
第五节 资金来源...... 16
第六节 信息披露义 务人 的后 续计划...... 17
第七节 本次权益变 动对 上市 公司的 影响 分析...... 19
第八节 与上市公司 之间 的重 大交易...... 22
第九节 前6个 月 内 买卖 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23
第十节 信息披露义 务人 的财 务资料...... 24
第十一节 其他重 大 事项......25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26
一致行动人声明...... 27
备查文件...... 28
附表...... 31
第一节 释 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载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公司、本公司、发行人、股份 指 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华菱精工
信息披露义务人/发行对象/上饶 指 上饶巨准启鸣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巨准
一致行动人 指 郑剑波
本次发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 指 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人民币股票
本次权益变动 指 上饶巨准启鸣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拟认购上市公
司向其发行的不超过40,000,000股股票
定价基准日 指 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
四次会议决议公告日
《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 指 《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
《公司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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