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财立方消息】12月15日,尚纬股份发布公告,公司于12月13日收到董事李广胜、方永、副总经理梁晓明的书面辞职报告,李广胜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董事长、提名委员会委员、总经理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其他职务;方永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审计委员会委员、副总经理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其他职务。
另外,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证公司董事会的规范运作,根据相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董事会同意提名盛业武、沈智飞、王丹为公司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为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同时,根据相关规定,经尚纬股份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盛业武为总经理的议案》,同意聘任盛业武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同日,尚纬股份发布关于收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刑事判决书》暨诉讼结果的公告。
李广胜犯操纵证券市场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二个月,并处罚金700万元。二审期间退缴的违法所得100万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不足部分继续追缴。此判决为终审判决。
公开资料显示,尚纬股份总部位于四川乐山,公司主营业务为特种电缆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2012年5月,尚纬股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李广胜操纵市场案发已两年多。2022年6月7日,尚纬股份首次披露,收到李广胜家属通知,李广胜因涉嫌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罪被湖州市公安局采取刑事拘留措施。同年6月20日,公司披露案件进展,李广胜已取保候审。
此前,根据2024年4月浙江省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本次操纵尚纬股份作出的刑事判决,被告人李广胜犯操纵证券市场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700万元;被告人李广胜退缴的违法所得予以没收,上缴国库,并继续追缴被告人李广胜的违法所得。随后,李广胜向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了上诉。
从当前的判决结果来看,除量刑部分有所变动,其余部分基本上维持原判。
尚纬股份表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广胜已向公司董事会递交辞职报告,辞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其他职务,上述判决不影响控股股东的股东权利行使及公司的正常业务运作,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