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1-23
证券代码:603321 证券简称:梅轮电梯 公告编号:2024-068
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授予日:2024年11月22日
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448.5万股
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3.39元/股
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4 年11月22日召开,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 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和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会授权,董事会确定公司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2024年11月22日,向42名激励对象授予 448.5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人民币3.39元/股。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权益授予情况
(一)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4年10月1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浙江 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 于<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等议案,并于2024年10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
同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并对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
2、2024年10月11日至2024年10月20日,公司在内部网站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间,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任何人对公司本次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公示期满后,监事会对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
3、2024年11月8日,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同日,公司披露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未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和激励对象利用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或泄露公司股票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导致内幕交易发生的情形。
4、2024年11月22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董事会关于符合授予条件的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等有关规定,同时满足下列授予条件时,公司董事会可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
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
(5)中国证监会认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