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1-29
诚邦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2024 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则的要求,
诚邦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28 日召开了
第五届董事会 2024 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就拟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核,并经全体独立董事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核通过后发表意见如下:
一、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基于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公司拟改聘立信中联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我们认为该所具有从事审计工作的专业资质及证券服务业务的经验,能够独立、客观、公正评价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具备应有的独立性和良好的诚信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具备投资者保护能力,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同意聘任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年度审计机构。
二、关于追加预计向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控股子公司东莞市芯存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简称“芯存科技”)的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需求,公司拟对芯存科技新增担保总额度为 20,000 万元。我们认为本次担保事项是在综合考虑被担保人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而做出的,有利于公司持续发展,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整体发展战略,且被担保人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资信状况良好,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担保风险总体可控。该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并同意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诚邦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傅黎瑛、罗金明、韩旭
2024 年 11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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