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1-07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梦百合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持续督导现场检查报告
上海证券交易所: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梦百合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梦百合”或“公司”)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公司的规范运作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现就现场检查的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次现场检查的基本情况
(一)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保荐代表人:范丽琴、毕兴明
(三)现场检查时间:2024 年 12 月 30 日-2024 年 12 月 31 日
(四)现场检查人员:毕兴明、刘群
(五)现场检查内容
1、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情况;
2、信息披露情况;
3、公司的独立性以及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
4、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5、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情况;
6、经营状况;
(六)现场检查手段
1、对公司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进行访谈;
2、查看公司主要生产经营场所;
3、查阅公司现行有效的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制度文件;
4、查阅持续督导期间公司召开的历次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会议文件;
5、查阅持续督导期间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
6、查阅持续督导期间公司的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对账单、募集资金使用相关合同及凭证等资料,现场查看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情况;
7、查阅持续督导期间公司的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和重大对外投资相关材料;
8、针对公司三季报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查阅应收账款形成相关的交易记录、合同及凭证等资料,访谈公司高管了解公司追偿进展,查阅保险合同等。二、对现场检查事项逐项发表的意见
(一)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情况
现场检查人员查阅了公司的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的议事规则以及其他内部控制制度,查阅了公司的三会会议决议、会议记录等资料。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章程以及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的议事规则得到有效执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的要求履行职责,公司治理机制有效地发挥了作用;公司内部机构设置和权责分配科学合理,对部门或岗位业务的权限范围、审批程序和相应责任等规定明确、合规,风险评估和控制措施得到有效执行,内部控制有效;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记录及其他会议资料保存完整。
(二)信息披露情况
现场检查人员查阅了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并与指定网络披露的相关信息进行对比和分析。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规章制度的要求进行信息披露,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宜。
(三)公司的独立性以及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
现场检查人员查阅了公司三会文件,查看了公司主要生产、经营、管理场所,查阅了公司防范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的相关制度,并就相关事项与财务总监进行了访谈确认。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资产完整,人员、机构、业务、财务保持独立;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不存在违规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形。
(四)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现场检查人员查阅了公司募集资金账户的开立情况、银行对账单、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会计凭证以及相关会议记录、决议等文件资料,并就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与财务总监进行了访谈。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有效建立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四方监管协议,按照相关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已履行了相关决策程序并及时进行了信息披露,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五)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情况
现场检查人员查阅了公司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的内部控制制度、决策文件、相关合同、信息披露文件,并就相关事项与财务总监进行了访谈确认。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已对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制定了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截至本现场检查报告出具日,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
(对合并范围内主体的担保除外)、重大对外投资的情……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