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1-06 17:16:55 股吧网页版
梦百合: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梦百合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持续督导现场检查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1-07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梦百合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持续督导现场检查报告

上海证券交易所: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梦百合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梦百合”或“公司”)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公司的规范运作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现就现场检查的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次现场检查的基本情况

(一)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保荐代表人:范丽琴、毕兴明

(三)现场检查时间:2024 年 12 月 30 日-2024 年 12 月 31 日

(四)现场检查人员:毕兴明、刘群

(五)现场检查内容

1、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情况;

2、信息披露情况;

3、公司的独立性以及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
4、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5、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情况;

6、经营状况;

(六)现场检查手段

1、对公司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进行访谈;

2、查看公司主要生产经营场所;

3、查阅公司现行有效的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制度文件;

4、查阅持续督导期间公司召开的历次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会议文件;
5、查阅持续督导期间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

6、查阅持续督导期间公司的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对账单、募集资金使用相关合同及凭证等资料,现场查看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情况;

7、查阅持续督导期间公司的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和重大对外投资相关材料;
8、针对公司三季报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查阅应收账款形成相关的交易记录、合同及凭证等资料,访谈公司高管了解公司追偿进展,查阅保险合同等。二、对现场检查事项逐项发表的意见

(一)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情况

现场检查人员查阅了公司的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的议事规则以及其他内部控制制度,查阅了公司的三会会议决议、会议记录等资料。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章程以及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的议事规则得到有效执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的要求履行职责,公司治理机制有效地发挥了作用;公司内部机构设置和权责分配科学合理,对部门或岗位业务的权限范围、审批程序和相应责任等规定明确、合规,风险评估和控制措施得到有效执行,内部控制有效;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记录及其他会议资料保存完整。

(二)信息披露情况

现场检查人员查阅了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并与指定网络披露的相关信息进行对比和分析。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规章制度的要求进行信息披露,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宜。

(三)公司的独立性以及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

现场检查人员查阅了公司三会文件,查看了公司主要生产、经营、管理场所,查阅了公司防范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的相关制度,并就相关事项与财务总监进行了访谈确认。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资产完整,人员、机构、业务、财务保持独立;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不存在违规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形。

(四)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现场检查人员查阅了公司募集资金账户的开立情况、银行对账单、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会计凭证以及相关会议记录、决议等文件资料,并就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与财务总监进行了访谈。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有效建立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四方监管协议,按照相关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已履行了相关决策程序并及时进行了信息披露,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五)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情况

现场检查人员查阅了公司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的内部控制制度、决策文件、相关合同、信息披露文件,并就相关事项与财务总监进行了访谈确认。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已对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制定了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截至本现场检查报告出具日,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
(对合并范围内主体的担保除外)、重大对外投资的情……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