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吧首页 > > 正文
  •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11-27 19:21:35 股吧网页版
天元智能:关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完成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11-28


证券代码:603273 证券简称:天元智能 公告编号:2024-05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天元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 年11月27日召开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与2024年11月9日公司召开的2024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 1 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监事会,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了公司董事长、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聘任了高级管理人员和证券事务代表;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了第四届监事会主席。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已完成换届,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一)第四届董事会成员

董事长:吴逸中先生

非独立董事:何清华女士、殷艳女士、陈卫先生

独立董事:王莉女士、钱振华先生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自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简历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1)。

(二)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委员 主任委员

战略委员会 吴逸中、钱振华、王莉 吴逸中

审计委员会 王莉、钱振华、何清华 王莉

提名委员会 钱振华、吴逸中、王莉 钱振华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王莉、殷艳、钱振华 王莉

其中,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提名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均占半数以上并担任召集人,且审计委员会的主任委员王莉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审计委员会成员均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二、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组成情况

监事会主席:白国芳先生

监事:李星池先生、苏晓燕女士(职工代表监事)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任期自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的简历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1)、《关于选举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2)。

三、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聘任情况

总经理:吴逸中先生

副总经理:陈卫先生、王锡臣先生、陈菲女士、邱晓丹先生、薛成先生

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殷艳女士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均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核通过,聘任财务总监事宜同时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任期三年,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认为: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均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
规定,不存在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殷艳女士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明,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质,具备履行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以及相关素质,能够胜任相关岗位职责的要求,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

吴逸中先生、殷艳女士、陈卫先生的简历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1)。其他人员简历见本公告附件。

四、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聘任情况

董事会同意聘任杨易女士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任期三年,自公司第四届……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