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2日晚间,联翔股份(603272)公告,公司股东上海森隆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简称“森隆投资”)计划自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234万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258%。
公告还显示,截至本公告日,森隆投资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约234万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2.26%,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
公开资料显示,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年,是一家集设计、研发、生产、销售及运营为一体的综合性软装企业。公司于2022年5月在上交所上市,法定代表人为卜晓华。
业绩方面,联翔股份今年前三季度营收下滑,净利巨亏。
据联翔股份2024年三季报,公司前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9090.21万元,同比下降28.3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亏损781.88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亏损998.12万元。
图源:联翔股份2024年三季报截图
其实,联翔股份营收、净利双双下滑的业绩窘境在2023年就已“上演”。
今年5月28日晚间,联翔股份公告,公司当日收到浙江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图源:联翔股份公告截图
据悉,今年1月31日,联翔股份披露《2023年年度业绩预告》,预计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00.92万元至1020.88万元。
4月23日,公司披露《2023年度业绩预告更正公告》,预计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524.14万元至-1247.02万元。公司业绩预告相关信息披露不准确、更正不及时。
公司原预计2023年净利润为正,实际为负,且迟至2024年4月23日才发布更正公告,违反了《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
浙江证监局指出,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卜晓华、财务负责人彭小红、董事会秘书唐庆芬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浙江证监局决定,对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分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最后,4月27日,联翔股份公布2023年年报,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56亿元,同比下降21.73%,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328.81万元,同比下降136.64%。
二级市场上,联翔股份于上市第7个交易日,即2022年5月30日,盘中创下上市以来最高价,报34.00元/股,此后该股股价震荡下跌。截至11月12日收盘,该股股价涨3.72%,收报14.22元/股,目前总市值14.74元/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