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12-24 16:50:14 股吧网页版
比依股份: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12-25


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股票简称:比依股份

股票代码:603215

2025年1月

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会议资料目录

一、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须知...... 1
二、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议程...... 3
三、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议案...... 4
(一)《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4

(二)《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5

(三)《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8
(四)《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发行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
议案》...... 9(五)《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
报告的议案》...... 10
(六)《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11(七)《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
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12
(八)《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5-2027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 13(九)《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
行 A 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14(十)《关于全资子公司中意产业园智能厨房家电建设项目相关信息调整的议
案》...... 16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会议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须知:

一、为确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的出席资格,会议工作人员将对出席会议者的身份进行必要的核对工作,请被核对者给予配合。

二、为保证本次会议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请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在会议召开前30分钟到达会场办理签到手续,经验证后方可参会。会议开始后,在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之前,会议登记应当终止。

三、会议按照会议通知所列的顺序审议、表决议案。

四、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公司和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会的正常秩序。

五、要求发言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按照会议的议程,经会议主持人许可方可发言。有多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同时要求发言时,先举手者发言;不能确定先后时,由主持人指定发言者。会议进行中只接受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会议议题进行,简明扼要,时间原则上不超过5分钟。

六、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发言,在股东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不再进行发言。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加以拒绝或制止。

七、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于可能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八、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对提交表决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九、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会决议公告。

十、为保证股东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聘任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十一、本次会议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十二、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要随意走动,手机调整为静音状态,会议期间谢绝个人录音、录像及拍照,与会人员无特殊原因应在股东会结束后再离开会场。对干扰会议正常秩序、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