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2-21
证券代码:603215 证券简称:比依股份 公告编号:2024-076
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
议于 2024 年 12 月 20 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出席本次会议的
监事 3 人,实际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 3 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主持,会议的
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的各项条件。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
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 关规定,公司拟定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方案。 监事会逐项审议并同意公司本次发行方案,具体情况如下: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式进行,公司将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审核,并完成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注册后,在有效期内选择适当时机向特定对象发行。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 35 名特定投资者(含本
数),发行对象范围为符合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其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格机构投资者。其中,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两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将在本次发行通过上交所审核并经证监会同意注册后,由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在股东会授权范围内,按照相关规定并根据发行询价结果,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所有发行对象均将以人民币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
若国家法律法规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监管部门对发行对象股东资格及相应审核程序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 A 股股票数量不超过 56,565,119 股(含本数),不超过本次发行
前公司总股本的 30%。
最终发行数量将在本次发行通过上交所审核并经证监会同意注册后,由公司董事会或授权人士根据股东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股、配股、资本公
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事项,则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将作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5、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不含定价基准日,下同)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即“本次发行的发行底价”)。
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若在该20个交易日内发生因除权、除息事项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
调整方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 P1=P0-D
送股或转增股本: P1=P0/(1+n)
派发现金同时送股或转增股本: P1=(P0-D)/(1+n)
其中, P0为调整前发行底价, D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 n为每股送股或
转增股本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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