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12-20 17:17:24 股吧网页版
比依股份: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12-21


证券代码:603215 证券简称:比依股份 公告编号:2024-076
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
议于 2024 年 12 月 20 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出席本次会议的
监事 3 人,实际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 3 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主持,会议的
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的各项条件。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
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 关规定,公司拟定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方案。 监事会逐项审议并同意公司本次发行方案,具体情况如下: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式进行,公司将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审核,并完成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注册后,在有效期内选择适当时机向特定对象发行。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 35 名特定投资者(含本
数),发行对象范围为符合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其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格机构投资者。其中,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两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将在本次发行通过上交所审核并经证监会同意注册后,由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在股东会授权范围内,按照相关规定并根据发行询价结果,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所有发行对象均将以人民币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

若国家法律法规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监管部门对发行对象股东资格及相应审核程序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 A 股股票数量不超过 56,565,119 股(含本数),不超过本次发行
前公司总股本的 30%。

最终发行数量将在本次发行通过上交所审核并经证监会同意注册后,由公司董事会或授权人士根据股东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股、配股、资本公
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事项,则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将作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5、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不含定价基准日,下同)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即“本次发行的发行底价”)。

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若在该20个交易日内发生因除权、除息事项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

调整方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 P1=P0-D

送股或转增股本: P1=P0/(1+n)

派发现金同时送股或转增股本: P1=(P0-D)/(1+n)

其中, P0为调整前发行底价, D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 n为每股送股或
转增股本数,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