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2-04
证券代码:603197 证券简称:保隆科技 公告编号:2024-123
债券代码:113692 债券简称:保隆转债
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暨全资子公司向全资
孙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3 日
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暨全资子公司向全资孙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由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 45,000.00 万元向上海保隆汽车科技(安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保隆”)增资,并通过公司全资子公司保隆(安徽)汽车配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国保隆”)向全资孙公司安徽隆威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隆威”)、安徽拓扑思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拓扑思”)分别增资 27,500.00 万元、8,000.00 万元以实施募投项目。本次增资采用分期增资的方式。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本次增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具体情况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184 号)同意注册,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证券”)及联席主承销商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包销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1,390 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共计募集资金人民币 1,390,000,000.00 元,扣除主承销商长城证券保荐承销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 6,000,000.00 元后的募集资金为 1,384,000,000.00 元,已由主
承销商长城证券于 2024 年 11 月 6 日汇入本公司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
普陀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账号:8110201012801834361)。
本次发行过程中,公司应支付承销及保荐费用、律师费用、审计及验资费用、 资信评级费等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合计人民币 12,927,452.82 元,上述募集
资 金 总 额 扣 除 不 含 税 发 行 费 用 后 , 本 次 发 行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为 人 民 币
1,377,072,547.18 元。
上述募集资金实收情况已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 具了大信验字[2024]第 1-00069 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实行了专户 存储,并与开户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及各子公司和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保荐机构”)与存放募集资金的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 议》。
二、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 集说明书》,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 费用后将投资于如下项目: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实施主体 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
资金
1 空气悬架系统智能 —— 152,200 103,500
制造扩能项目
年产 482 万支空气 上海保隆汽车科技(安徽)有限公
1.1 悬架系统部件智能 司 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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