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7-26
金牌厨柜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金牌厨柜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投
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规范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
披露、互动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回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目的:
(一)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关系,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进一步了解和熟悉;
(二)建立信息双向交流的平台,提供投资者参与公司治理的有效渠道;
(三)树立公司良好的资本市场形象,提高投资者对公司的信赖以获得长期的市场支持。
(四)增加信息披露透明度,改善公司治理。
第四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
(一)合规性原则。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应当在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基础上开展,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行业规范和自律规则、公司内部规章制度,以及行业普遍遵守的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
(二)平等性原则。上市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应当平等对待所有
投资者,尤其为中小投资者参与活动创造机会、提供便利。
(三)主动性原则。上市公司应当主动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听取投资者意见建议,及时回应投资者诉求。
(四)诚实守信原则。上市公司在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中应当注重诚信、坚守底线、规范运作、担当责任,营造健康良好的市场生态。
第二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对象与内容
第五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工作对象:
(一)投资者,包括在册投资者和潜在的投资者;
(二)证券分析师;
(三)财经媒体及行业媒体等传播媒介;
(四)监管部门等相关政府机构;
(五)其他相关机构和个人。
第六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中公司与投资者沟通的内容主要包括:
(一)公司的发展战略,经营方针等;
(二)法定信息披露及其说明,包括定期报告和临时公告等;
(三)公司依法可以披露的经营管理信息,包括生产经营状况、财务状况、新产品或新技术的研究开发、经营业绩、利润分配等;
(四)公司依法可以披露的重大事项,包括公司的重大投资、资产重组、收购兼并、对外合作等信息;
(五)企业文化建设;
(六)公司的其他相关信息。
第三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机构及职能
第七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事务的第一负责人为公司董事长,董事会秘书为公
司投资者关系管理事务的主要负责人。证券投资部是投资者关系管理的职能部门,在董事会秘书领导下,负责组织、协调公司的投资者关系管理日常事务。
第八条 公司各部门及下属企业有义务协助投资者关系管理部门进行相关工
作,及时向投资者关系管理部门提供经营管理、财务等信息。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为董事会秘书履行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职责提供便利条件。
第九条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不得出现以下情形:
(一)透露或发布尚未公开披露的重大信息,或者与依法披露的信息相冲突的信息;
(二)透露或者发布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作出夸大性宣传、误导性提示;
(三)选择性透露或者发布信息,或者存在重大遗漏;
(四)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价格作出预测或者承诺;
(五)未得到明确授权的情况下代表公司发言;
(六)歧视、轻视等不公平对待中小股东或者造成不公平披露的行为;
(七)违反公序良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八)其他违反信息披露规则或者影响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正常交易的违法违规行为。
第十条 公司可根据情况聘请专业的投资者关系顾问咨询、策划和处理投资
者关系,包括媒体关系、发展战略、投资者关系管理培训、危机处理等事务。
第十一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主要职责包括:
(一)拟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建立工作机制;
(二)组织与投资者沟通联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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