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0-30
证券代码:603170 证券简称:宝立食品 公告编号:2024-051
上海宝立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窗口期增持公司股票及致歉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宝立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8
日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长马驹先生出具的《关于窗口期买入股票的情况说明及致歉函》,因马驹先生窗口期内操作失误增持公司股票,违反了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对本次事项进行核查,现就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窗口期增持股票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20 日披露了《关于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增持公司股份计
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4),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长马驹先生承诺
自 2024 年 9 月 20 日起 6 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包
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等)增持公司股票,合计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1,100 万元(含)。
自公司披露马驹先生增持计划公告后,马驹先生在增持计划内一直持续平稳
地增持公司股票,其为履行增持承诺,于 2024 年 10 月 25 日不慎通过集中竞价
的方式买入公司股票 1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025%,成交均价为 13.00 元/
股,成交金额 130,000 元。因公司 2024 年 10 月 30 日披露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
故马驹先生前述增持行为发生在季度报告窗口期,违反了《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8 号——股份变动管理》等相关规定。
二、致歉声明
马驹先生声明:本人在增持计划内一直持续平稳地增持公司股票,上述窗口期交易行为发生在本人已公告的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内,系本人履行增持承诺的操作失误行为,不存在因提前获悉内幕信息而交易公司股票的情况及主观违规的情况。本人已认识到上述违规交易行为的严重性和不良影响,向公司及广大投资者致以诚挚的歉意。
三、本次事项的处理情况
1、马驹生生承诺:本人承诺在未来 6 个月内不减持本次违规增持的股票。本人将进一步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后续将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在未来的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加强对证券账户的管理,审慎操作,防止此类情况再次发生。
2、公司董事会知悉此事后高度重视,及时核实相关情况。经核查,马驹先生本次窗口期买入公司股票确系误操作所致,不存在因获悉内幕信息而交易公司股票的情形,其本人亦不存在主观故意。公司将进一步加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学习,积极督促相关人员严格遵守相关规定,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特此公告。
上海宝立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0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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