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1-12
证券代码:603165 证券简称:荣晟环保 公告编号:2024-079
转债代码:113676 转债简称:荣 23 转债
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
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3 日
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第二期以集中竞价交
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并于 2024 年 10 月 2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了《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4 年第二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预案》(公告编号:2024-070)。上述议案
已经公司 2024 年 11 月 11 日召开的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78)。
根据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含银行回购专项贷款等)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完成后,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本次拟回购的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本数),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含本数),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6.36 元/股(含本数),回购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预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即自 2024 年
11 月 11 日至 2025 年 11 月 10 日止。按本次回购价格上限 16.36 元/股测算,预
计本次回购的股份数量约为 6,112,469 至 12,224,938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272,612,412 股的比例为 2.24%至 4.48%。公司将根据股东大会和董事会授权,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具体回购股份的金额及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金额及数量为准。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1、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2、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债权申报联系方式
债权人可采用现场、邮寄、电子邮件等方式进行申报,采取邮寄、电子邮件方式进行债权申报的债权人需先致电公司相关人员进行确认,债权申报联系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2024 年 11 月 12 日起 45 日内,工作日 9:00-11:30,14:00-17:00
2、申报地址:浙江省嘉兴市平湖经济技术开发区镇南东路 588 号
3、联系人:证券办
4、联系电话:0573-85986681
5、邮箱地址:rszyzhengquan@163.com
6、邮政编码:314213
7、特别提醒:以邮寄方式申报的债权人,申报日以公司签收日为准,请在邮件封面注明“债权申报”字样;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债权人,申报日以公司收到邮件日为准,请在电子邮件主题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1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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