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2-20
科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舆情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高科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应对各类舆情的能力,构建高效快捷的应急响应与处置机制,确保及时妥善处理各类舆情对公司股票价格、商业信誉及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可能产生的影响,切实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科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舆情包括:
(一)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对公司进行的负面报道、不实报道;
(二)社会上存在的已经或者将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的传闻或信息;
(三)可能或者已经影响社会公众投资者投资取向,造成股价异常波动的信息;
(四)其他涉及公司信息披露且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事件信息。
第二章 舆情管理的组织体系及工作职责
第三条 公司应对各类舆情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组织、快速反应、协同应
对。
第四条 公司成立应对舆情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舆情工作
组”),由公司董事长任组长,董事会秘书任副组长,其他成员根据舆情工作需要由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或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
第五条 舆情工作组是公司应对各类舆情处理工作的领导机构,统一领导
公司应对各类舆情的处理工作,就相关工作做出决策和部署,根据需要研究决定公司对外发布信息,主要工作职责包括:
(一)决定启动和终止各类舆情处理工作的相关事宜;
(二)评估各类舆情信息对公司可能造成的影响以及波及范围,拟定并督
促落实各类舆情处理方案;
(三)协调、组织各类舆情处理过程中的对外信息发布和媒体对接工作;
(四)负责做好舆情处理过程中与各级监管机构的沟通和汇报工作;
(五)舆情处理过程中的其他事项。
第六条 公司证券事务部负责进行舆情监测分析,密切关注各类媒体报道
和市场传闻,及时收集、分析、核实可能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的舆情、社情,并跟踪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变动情况,研判和评估风险,及时上报并根据董事会秘书或舆情工作组的处置决策和要求,协调相关方开展舆情应对工作,跟踪舆情处置进展并及时汇报,管理舆情信息工作档案。
第七条 舆情信息采集范围应涵盖公司及子公司官网、微信公众号、微信
视频号、上证 e 互动、股吧及其他相关网络媒体等各类型信息载体。
第八条 公司相关部门及子公司作为舆情管理的配合方,主要应履行以下
职责:
(一)积极配合公司证券事务部开展舆情信息采集等工作;
(二)及时向公司证券事务部通报日常经营、合规审查及审计过程中发现 的相关舆情情况;
(三)其他舆情及管理方面的响应、配合、执行等职责。
第九条 公司相关部门及子公司有关人员报告舆情信息应当做到及时、客
观、真实、完整,不得迟报、谎报、瞒报、漏报。
第三章 舆情信息的报告及处理
第十条 舆情信息的分类:
(一)重大舆情:指传播范围较广,严重影响公司公众形象或正常经营活 动,使公司已经或可能遭受损失,已经或可能造成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 价格变动的负面舆情;
(二)一般舆情:指除重大舆情之外的其他舆情。
第十一条 各类舆情信息的处理原则:
(一)快速反应、迅速行动。公司应保持对舆情信息的敏感度,快速反应、 迅速行动,快速制定相应的舆情危机应对方案;
(二)协调回应、真诚沟通。公司在处理舆情的过程中,应协调和组织好
对外发声和回应,确保对外口径的一致性,并进行真诚沟通。在不违反规定的 情形下,真诚解答各方关于舆情相关的疑问、疑虑,以避免在信息不透明的情 况下引发不必要的猜测和谣传;
(三)主动承担、系统运作。公司在处理舆情的过程中,应以主动承担的 态度及时核查相关信息,并联合相关方系统运作,积极配合做好相关事宜,维 护公司良好的社会形象;
(四)公平公正、客观中立。公司在处理舆情事件时,要公平、公正地对 待涉及的各方,不因其身份、地位等因素而有所偏袒,以客观、中立的态度进 行调查和处理,确保公平性。
第十二条 舆情信息的报告流程:
(一)知悉各类舆情信息并作出快速反应,公司证券事务部工作人员以及 相关部门、子公司负责人在知悉各类舆情信息后,应立即向董事会秘书汇报;
(二)董事会秘书在知悉上述舆情后,应在第一时间了解舆情的有关情况, 如为一般舆情,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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